结论:
公交车撞人赔偿主体要依具体情形定,可能是公交公司、第三方或保险公司。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当公交司机在执行工作任务时撞人致他人损害,公交公司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属于用人单位责任。不过若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公交公司赔偿后可向其追偿。要是事故由第三方过错造成,像其他车辆违规导致公交车撞人,那第三方要担责。若公交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赔偿。每个公交撞人事故的具体情况不同,赔偿主体的判定也存在差异。如果遇到此类问题难以确定赔偿主体,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交车撞人赔偿主体依具体情形而定。若公交司机执行工作任务致他人损害,公交公司担责,这属用人单位责任。公交公司赔偿后,若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可追偿。若事故因第三方过错,如其他车辆违规致公交车撞人,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公交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赔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公交公司应加强对司机的培训与管理,减少因司机过错导致的事故。
2.发生事故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
3.若涉及第三方过错,及时收集证据,以便确定责任和索赔。
法律分析:
(1)当公交司机在执行工作任务时撞人,依据用人单位责任规定,公交公司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司机是在履行职务行为,其行为后果应由所在单位承担。
(2)若公交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公交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司机进行追偿。这是为了平衡用人单位和有过错员工之间的责任。
(3)若事故是由第三方过错引发,例如其他车辆违规导致公交车撞人,那么第三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4)若公交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再由侵权人按照相关规定赔偿。
提醒:
遇到公交车撞人事故,要及时确定事故责任方。若涉及保险理赔,需按规定流程操作。不同情况责任认定和赔偿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当公交司机执行工作任务撞人时,受害者可向公交公司索赔,由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若公交公司认为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之后会向司机追偿,受害者无需参与后续追偿事宜。
(二)若事故因第三方过错导致,受害者应向第三方要求赔偿。若公交车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再找侵权的第三方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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