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公司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若公司不履行承继义务,债权人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导致法定的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要承接原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在公司合并程序中,有明确的通知和公告要求,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若合并后的公司不履行对原债权债务的承继义务,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利采取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让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在公司合并的债权债务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合并时法定的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公司需按程序在作出合并决议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三十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四十五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若合并后公司不履行承继义务,债权人可采取措施维护权益。具体建议如下:
1.积极协商。债权人可与公司友好沟通,明确指出其应履行的义务,争取达成债务清偿或担保的解决方案。
2.提起诉讼。协商不成,债权人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1)公司合并时法定的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即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这保障了债权人的基本权益,让债权债务有明确的承接主体。
(2)公司在合并程序中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义务,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给予债权人知晓合并事宜的机会。
(3)债权人有一定期限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这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4)若合并后的公司不履行承继义务,债权人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等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提醒:公司合并时债权人要密切关注通知和公告,及时行使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权利;若合并后公司不履行义务,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权,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进一步咨询分析。
(一)公司合并时,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在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
(二)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若有担忧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若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不履行对原债权债务的承继义务,债权人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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