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通常而言,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要求各方意思表示一致。仅一方签字,无法展现双方达成合意,不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所以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
(2)在特殊情形下,即便只有一方签字,若另一方虽未签字却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同时对方也接受了,那么合同是可以成立且可能有效的。像买方支付购房款,卖方接受款项并交付房屋,就可能使合同被认定有效。但这需要有证据来证明双方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合同主要内容。
提醒: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都应签字以保障合同效力。若出现一方未签字但已履行义务的情况,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一方签字而另一方未签字,为使合同有效,未签字方应尽快签字确认,达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二)若未签字方无法及时签字,但想让合同成立,可通过实际履行主要义务的方式,如买方支付购房款、卖方交付房屋等,同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像付款凭证、房屋交接记录等,以证明双方已以实际行动履行合同主要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1.通常,只有一方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合同是多方的民事行为,得各方意思一致才行。房屋买卖要双方达成合意并签字,一方签字不能算双方达成一致,不满足合同成立条件。
2.若一方签字,另一方没签却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可能成立并有效。像买方付款、卖方交房,就可能认定合同有效,但得有证据证明双方实际履行了合同主要内容。
结论:
一般一方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一方签字另一方虽未签字却已实际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合同可能有效。
法律解析: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买卖合同订立要求买卖双方达成合意并签字确认,仅有一方签字无法体现双方意思一致,不符合合同成立要件,所以通常无效。然而,若一方已签字,另一方虽未签字但实际履行主要义务,像买方支付购房款、卖方接受款项并交付房屋,且有证据证明双方以实际行动履行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可能被认定有效。
若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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