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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功认定标准怎样

张* 青海-海西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11.30 16:41:43 403人阅读

刑事案件立功认定标准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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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要认定立功,需满足相应标准。比如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这是较为直接的立功表现,要及时发现并制止犯罪行为。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提供重要破案线索且查证属实,要保证线索真实可靠。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四)在生产、科研中技术革新成绩突出,要在相关领域有实质性的成果。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主动参与救援等工作。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贡献需达到一定程度。

同时,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亲属实施不算立功。且立功线索、材料来源不能是非法获取或因原职务获取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2025-11-30 20:3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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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功认定标准:
1.阻止他人犯罪。
2.检举揭发犯罪或提供破案线索且属实。
3.协助司法机关抓其他嫌疑人。
4.生产科研技术革新成绩突出。
5.抗灾或排除事故表现积极。
6.对国家社会有较大贡献。

立功需本人实施,亲属行为不算。线索材料来源非法或因职务获取的,也不能认定立功。

2025-11-30 19:4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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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刑事案件立功有多种认定标准,需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线索来源合法,亲属实施相关行为不认定为立功。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立功认定标准包括阻止他人犯罪、检举揭发犯罪活动或提供破案线索并查证属实、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在生产科研中技术革新成绩突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以及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同时明确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若亲属实施这些行为,不能认定为犯罪分子立功。并且,立功线索、材料来源不能有非法获取、因原职务获取等情形,否则也不能认定为立功。了解这些规定能让大家清晰认识刑事案件中立功的条件和界限。如果对刑事案件立功认定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30 19:3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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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功认定需符合法定标准且排除特定情形。认定标准包括阻止他人犯罪、检举揭发犯罪或提供线索、协助抓捕嫌疑人、技术革新成绩突出、抗灾排险表现积极、对国家社会有较大贡献。

不过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亲属实施相关行为不能认定为立功。同时若立功线索、材料来源存在非法获取,或本人因原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等情形,也不能认定为立功。

为准确认定立功,司法机关应严格审查立功行为主体是否为犯罪分子本人,仔细核实立功线索、材料的来源合法性。对于符合立功标准的,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以体现法律公正与激励作用。

2025-11-30 17:4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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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刑事案件立功有多种认定标准。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直接避免了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秩序。
(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提供重要破案线索且查证属实,能帮助司法机关打击犯罪,提高破案效率。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为司法工作提供了直接助力。
(4)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且成绩突出,对社会发展有积极贡献。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也可认定为立功。同时,立功需是犯罪分子本人行为,亲属实施不算,且立功线索来源非法或因特定职务获取的不能认定。

提醒:犯罪分子立功认定有严格标准,若想争取立功情节,要确保行为符合规定,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情况。

2025-11-30 17:06:46 回复

哪些情况不属于立功的认定,什么是重大立功不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哪些1、犯罪分子揭发他人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不构成立功。如果他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犯罪分子予以揭发,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立功的前提条件,其揭发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2、揭发他人曾经发生的犯罪行为,现已失去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立功。社会危害性是一个动态概念,并非是静止的,某一行为依据行为时的法律不能构成犯罪,但依据现时法律却构成犯罪。刑法的功能有惩罚与保护两个方面,它不能把已经失去了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仍然作为犯罪来处理。3、犯罪分子认识错误,将他人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构成犯罪而揭发,其行为不构成立功。犯罪分子的这种行为属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这种在主观认识错误支配下的行为,不构成立功。4、揭发他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不构成立功。他人的犯罪行为应从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要件来分析,应符合特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要求。如果行为人对于其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其行为不符合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要求,那么,犯罪分子的检举揭发行为不属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其揭发行为不构成立功。5、揭发他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不构成立功。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司法机关或有告诉权的人有权追究或要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法定期限,除非有特别规定,不得再行追诉。法律已规定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行为不再予以追究,行为人揭发他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行为,就不能认定为立功。6、检举揭发他人贿赂罪线索不构成立功。实践中,经常遇到人检举揭发他人行贿的犯罪事实,行贿人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介绍贿赂人检举揭发他人行贿或者犯罪事实,并被查证属实的情况。这类犯罪中,与行贿,介绍贿赂行为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人、行贿人或者介绍贿赂人在交代自己的贿赂犯罪事实时,必须讲清楚其、行贿对象或者介绍贿赂双方的情况。这不是被告人可讲可不讲的他人犯罪事实。如其不讲,属于拒不如实交代本人的全部犯罪事实,讲了,也不属于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也不属于提供重要犯罪线索,这种揭发他人贿赂犯罪线索,充其量是其犯罪后的坦白交代,其揭发他人贿赂犯罪线索,充其量是其犯罪后的坦白交代,其揭发行为不构成立功。7、检举他人轻微违法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不构成立功。因为轻微违法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既然不属于犯罪行为,犯罪分子揭发行为也就不能认定为立功行为。重大立功: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哪些情况不属于立功的认定,什么是重大立功不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哪些1、犯罪分子揭发他人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不构成立功。如果他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犯罪分子予以揭发,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立功的前提条件,其揭发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2、揭发他人曾经发生的犯罪行为,现已失去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立功。社会危害性是一个动态概念,并非是静止的,某一行为依据行为时的法律不能构成犯罪,但依据现时法律却构成犯罪。刑法的功能有惩罚与保护两个方面,它不能把已经失去了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仍然作为犯罪来处理。3、犯罪分子认识错误,将他人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构成犯罪而揭发,其行为不构成立功。犯罪分子的这种行为属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这种在主观认识错误支配下的行为,不构成立功。4、揭发他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不构成立功。他人的犯罪行为应从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要件来分析,应符合特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要求。如果行为人对于其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其行为不符合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要求,那么,犯罪分子的检举揭发行为不属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其揭发行为不构成立功。5、揭发他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不构成立功。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司法机关或有告诉权的人有权追究或要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法定期限,除非有特别规定,不得再行追诉。法律已规定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行为不再予以追究,行为人揭发他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行为,就不能认定为立功。6、检举揭发他人贿赂罪线索不构成立功。实践中,经常遇到人检举揭发他人行贿的犯罪事实,行贿人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介绍贿赂人检举揭发他人行贿或者犯罪事实,并被查证属实的情况。这类犯罪中,与行贿,介绍贿赂行为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人、行贿人或者介绍贿赂人在交代自己的贿赂犯罪事实时,必须讲清楚其、行贿对象或者介绍贿赂双方的情况。这不是被告人可讲可不讲的他人犯罪事实。如其不讲,属于拒不如实交代本人的全部犯罪事实,讲了,也不属于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也不属于提供重要犯罪线索,这种揭发他人贿赂犯罪线索,充其量是其犯罪后的坦白交代,其揭发他人贿赂犯罪线索,充其量是其犯罪后的坦白交代,其揭发行为不构成立功。7、检举他人轻微违法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不构成立功。因为轻微违法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既然不属于犯罪行为,犯罪分子揭发行为也就不能认定为立功行为。重大立功: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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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25 218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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