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合同到期,合同应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2.怀孕时合同到期,劳动者告知单位自己孕期情况,不用主动离职,单位应自动延续合同至“三期”结束。
3.单位此时终止合同属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若不要求或无法履行,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结论:
怀孕时合同到期,劳动者无需主动离职,用人单位应自动延续劳动合同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否则属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赔偿金。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怀孕时合同到期,劳动者告知用人单位自身孕期情况即可,用人单位有义务自动延续合同。若用人单位此时终止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遇到此类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权益计算,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怀孕时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应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用人单位此时终止合同属违法。
劳动者无需主动离职,应告知用人单位自己处于孕期。用人单位有义务自动延续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建议劳动者及时留存自己处于孕期的相关证据,如医院检查报告等。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终止。这是法律对女职工特殊时期的保护,保障其在特殊生理阶段的劳动权益。
(2)怀孕时合同到期,劳动者告知用人单位自身孕期情况即可,无需主动离职,用人单位有义务自动延续合同。
(3)若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等特殊时期终止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两种选择,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提醒:
女职工遇到合同到期且处于孕期等情况,要及时与单位沟通,保留相关证据。若单位违法解除,建议咨询以获取更专业的解决方案。
(一)怀孕时合同到期,劳动者要及时告知用人单位自己处于孕期,不用主动离职,等待用人单位自动延续劳动合同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二)若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三)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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