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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指定管理人后,管理人要全面接管农贸公司,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负债进行详细清查和登记,为后续清算做准备。
(二)对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要严格区分并准确核算,确保费用支出合理合规。
(三)在清偿职工权益时,应及时公示职工权益清单,接受职工监督。
(四)对于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要与相关部门沟通,确定准确数额。
(五)普通破产债权的债权人应及时申报债权,配合管理人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025-11-29 20:0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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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贸公司破产赔偿按法定顺序进行,法院会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并清算。
2.第一顺位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像破产案件诉讼费、管理人履职费等属前者,因管理人要求对方履行未完成合同产生的债务是后者。
3.第二顺位是职工权益,涵盖工资、医疗补助等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4.第三顺位是除职工社保外的欠缴社保费和税款。
5.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按比例清偿。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时,也按比例分配。
2025-11-29 19:2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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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农贸公司破产赔偿按法定顺序进行,依次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权益、欠缴的除特定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时按比例分配。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农贸公司破产时,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财产并清算。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作为第一顺位,保障了破产程序的顺利推进和相关利益方的权益。职工权益排第二,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为第三顺位,这有助于维护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和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行。普通破产债权最后按比例清偿,是对众多债权人公平受偿的一种安排。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时,按比例分配能确保各债权人公平受偿。如果您在企业破产赔偿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29 17:44: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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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公司破产赔偿按法定顺序进行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举措。
首先,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并清算,确保破产程序规范有序。
清偿顺序方面,第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清偿,这能保障破产程序顺利开展,如诉讼费用、管理人履职费用等。第二,职工权益至关重要,工资、补助、保险费用及补偿金等需优先支付,维护职工基本生活。第三,欠缴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应及时缴纳,保障国家和社会利益。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按比例清偿。若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按比例分配。
为保障破产赔偿顺利进行,管理人需严谨履职,准确核算各类债务。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确保清偿顺序严格执行,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2025-11-29 16:32: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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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农贸公司破产赔偿有着严格的法定顺序。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并清算,为后续赔偿奠定基础。
(2)第一顺位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必要支出,如诉讼费用、管理人履职费用等,确保清算工作能正常开展。
(3)第二顺位保障职工权益,工资、医疗补助等费用关乎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切身利益,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
(4)第三顺位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财政收入。
(5)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按比例清偿,当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时按比例分配,保证公平性。
提醒:
农贸公司破产赔偿涉及复杂法律程序和利益分配,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29 14:49: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