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代位追偿权通常适用于财产保险领域。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损失后,可取代其地位向造成损失的第三方索赔,目的是防止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而额外获利。
(2)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其价值难以用金钱精确估量。被保险人因第三者行为出现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保险事故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此行为并非填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而是基于合同约定给予的补偿。
(3)所以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后,不能向第三者追偿。不过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依旧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这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提醒:
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在代位追偿方面规定不同,遇到相关问题时,要依据保险类型判断权益,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人身保险性质:投保人要清楚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标的,其价值不能用金钱准确衡量,这和财产保险有本质区别。
(二)知悉权益范围: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发生因第三者行为导致的保险事故时,在获得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后,还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三)避免错误主张:保险人不能在给付人身保险金后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追偿权,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1.人身保险无代位追偿权。代位追偿指保险人赔被保险人后,代替其向第三方索赔,此主要用于财产保险。
2.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标的,价值难用金钱衡量,不会让被保险人额外获利。
3.被保险人因第三者致保险事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后,不能向第三者追偿,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可索赔。
结论:
人身保险不享有代位追偿权。
法律解析:
代位追偿是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损失后,取代其地位向造成损失的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不过此权利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领域。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其价值难以用金钱精确衡量,被保险人不会因保险赔付而额外获利。当被保险人因第三者行为出现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保险事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后,不能向第三者追偿,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可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如果大家在人身保险或代位追偿等法律问题上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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