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宣城法律咨询 > 宣城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 旷工达到几天解除合同能获赔偿吗

旷工达到几天解除合同能获赔偿吗

徐* 安徽-宣城 劳动合同咨询 2025.11.28 17:34:10 337人阅读

旷工达到几天解除合同能获赔偿

其他人都在看:
宣城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宣城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旷工达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可解除合同天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无需赔偿;若单位规章制度有问题或解除程序不合法,劳动者可主张违法解除并获双倍赔偿。
法律解析:旷工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当旷工天数符合单位经民主程序制定、已公示且内容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中可解除合同的标准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不过,若单位规章制度未明确旷工解除合同天数,或者解除程序不合法,如未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可认定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遇到此类劳动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28 20:57:04 回复
咨询我

旷工达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可解除合同天数,单位依此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无需赔偿。不过,单位规章制度要对劳动者有约束力,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向劳动者公示且内容合法合理。

若单位规章制度未明确旷工解除合同天数,或者解除程序不合法,如未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可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1.用人单位应完善规章制度,明确旷工解除合同天数和规范解除程序,保障制度合法合规。
2.劳动者遇到单位违法解除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11-28 19:14:0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旷工若达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可解除合同的天数,单位依此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无需支付赔偿。这是因为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满足经民主程序制定、向劳动者公示且内容合法合理的条件,才对劳动者有约束力。
(3)若单位规章制度未明确旷工解除合同天数或解除程序不合法,如未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可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获得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提醒:劳动者要了解单位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要确保程序合法合规,遇到问题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8 18:39:51 回复
咨询我

(一)劳动者应先确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是否向自己公示,内容是否合法合理。若不满足这些条件,规章制度对自己无约束力。
(二)查看单位规章制度里是否明确旷工解除合同的天数以及解除程序是否合法,如是否事先通知工会。若未明确天数或程序不合法,可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若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025-11-28 17:52:19 回复
咨询我

1.旷工是严重违反单位规章的行为,若旷工天数达到单位规定的可解约天数,单位解除合同通常无需赔偿。

2.单位规章要经民主程序制定、向劳动者公示且内容合法合理,才对劳动者有效。

3.若规章未明确旷工解约天数或解约程序违法,如未通知工会,劳动者可主张单位违法解约,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获赔。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

2025-11-28 17:39:17 回复

员工旷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是一定要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旷工仍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转正后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员工旷工,企业是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是企业的权利,员工如果想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即可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也是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