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金山区法律咨询 > 金山区破产清算法律咨询 > 破产清算怎么诉讼

破产清算怎么诉讼

王** 上海-金山区 破产清算咨询 2025.11.28 11:44:09 451人阅读

破产清算怎么诉讼

其他人都在看:
金山区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金山区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申请阶段,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要准备能证明债权存在、到期且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材料;债务人申请则要备好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等材料。
(二)受理阶段,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债权人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若对债权表有异议,可向受理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三)履职争议阶段,若对管理人履职有争议,相关主体可向法院诉讼要求更换或审查其行为。
(四)财产分配阶段,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2025-11-28 18:24:03 回复
咨询我

1.破产清算诉讼要按法定程序进行。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债权人申请要证明债权存在、到期且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人申请需提交财产状况、债务清册等材料。
2.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接管财产,债权人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管理人审查编制债权表。对债权表有异议,可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3.对管理人履职有争议,可向法院诉讼要求更换或审查其行为。财产分配时,对方案有异议也能通过诉讼解决,全程依相关法律规定。

2025-11-28 16:45:5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破产清算诉讼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债权申报、债权确认、对管理人履职争议处理及破产财产分配争议处理等,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进行。
法律解析:
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债权人申请要证明债权存在、到期且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人申请需提交财产状况说明等材料。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接管财产,债权人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管理人审查编制债权表,有异议可提起债权确认之诉。若对管理人履职有争议,相关主体可诉请更换或审查其行为。破产财产分配中,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也能通过诉讼解决。这些步骤都体现了破产清算诉讼的程序性和法定性。如果您在破产清算诉讼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28 15:54:27 回复
咨询我

1.破产清算诉讼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公平公正。债权人或债务人可申请破产清算,前者要证明债权存在等情况,后者需提交财产等相关材料。
2.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接管财产,债权人按规定申报债权,管理人审查编制债权表,对其有异议可提起债权确认之诉。若对管理人履职有争议,可诉请更换或审查其行为。在财产分配中,对方案有异议也能通过诉讼解决。
3.解决措施和建议:申请方应提前准备好充分的证明材料;债权人及时准确申报债权;相关主体在有争议时及时通过诉讼维权;各参与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推进破产清算诉讼程序。

2025-11-28 14:28:5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破产清算诉讼启动,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债权人申请要证明债权存在、到期且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人申请需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等材料。这是破产清算的起始环节,为后续程序奠定基础。
(2)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债权人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管理人审查编制债权表。若对债权表有异议,可向受理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3)当对管理人履职有争议,相关主体可诉请法院更换或审查其行为。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也能通过诉讼解决,确保整个破产清算程序公正合法。

提醒:
破产清算诉讼程序复杂,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28 12:44:5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诉讼破产清算时长多久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二、公司清偿清算的顺序1、《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进一步加大保护普通职工的利益,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支付;《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两者相比,《企业破产法》由于颁布时间晚,更适应中国经济情况的发展,其表述更为更为完善,更为具体。据《破产法》40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3、破产清偿顺序总结:(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2)担保债权;(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主体诉讼主体有债务人和债权人。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即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型的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等。在中国大陆破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进行。破产仅限于企业法人,而不适用于自然人。依照规定,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向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对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规定,合伙企业等非企业法人组织的破产,也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适用于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取得法人资格的各种类型的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涉及哪些市场主体具有破产能力,这一问题只能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破产原因是提起破产程序的前提,是判断破产申请能否成立、能否受理以及能否作出破产宣告、重整、和解等裁定的法律依据。本条规定的破产原因,包括破产清算、和解与重整的原因。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破产原因,包括两种情况:(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公司破产清算责任对于未经清算而已经被注销的公司,其债务应如何处理呢?目前一些地方人民简单地将案件终止了结并不妥当,当事人也并非只能就此放弃债务追索。就法理而言,公司终止并不意味着公司清算义务和责任的完全解除。债权人可以也应该以公司股东为被告提讼,而提讼的根据则在于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清算义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由此可见,公司的清算义务是由股东承担的,除破产清算由人民组织外,其他情况下,股东必须自行组织清算。在公司被强行注销、法人资格不存的情况下,股东仍可以以其个人名义并作为民事主体履行其清算的义务。在实体上,公司被注销后,其财产当然应分配于公司的股东,事实上,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财产也的确被股东所分配或占有。本来通过正常的清算程序,在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股东是不可能获得任何剩余财产的,而由于未进行清算,使得股东获取了公司的财产,但却未承担任何公司的债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企业破产清算债权人还需要起诉吗

    专业解答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是否需要提起诉讼,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清算流程公正合法,并且债权没有问题,那么通常不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但是,如果债权人对债权评估结果有疑问,或者认为清算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损害了自己的权益,那么就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破产机构存在违规操作,或者其他债权人非法获利,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债权人的权益受损,此时他们可能会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2024.09.29 1872阅读
  • 破产清算后还能起诉吗

    专业解答破产清算结束后,起诉还是有机会的,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要依法评估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看看有没有遗漏的或者新出现的情况。如果有,那就可以考虑起诉。不过要注意,清算已经把财产分完了,这可能会影响到以后的赔偿执行。所以,在起诉之前,一定要把这些都考虑清楚,权衡利弊,再做决定。

    2024.09.29 1933阅读
  • 破产清算赔付有异议怎么申诉法院

    专业解答如果对破产清偿赔偿有意见,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去法院申诉: 1.准备证据资料,例如合同、财务报表等。 2.写一份规范的申诉书,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理由和法律依据都写清楚。 3.在规定的时间内,把申诉书和证据提交给法院。

    2024.09.21 2045阅读
  • 破产清算赔付有异议怎么申诉

    专业解答如果您对破产清算的比例有疑问,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需要仔细地查阅清算文件和流程,找出您认为有问题的地方和相关规定。然后,您可以向破产执行人提交一份书面的反对意见,详细地阐述您的观点和理由,并要求对清算比例进行复审。如果破产执行人没有采纳您的意见,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9.20 1904阅读
  • 破产清算后债务不够偿还怎么办信托起诉

    专业解答企业破产后,其未偿债务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通过清查资产、确权等方式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清算后,如果仍有债务未清偿,在法律上会被视为消灭。关于信托责任,如果涉及关联破产债务且信托管理违法,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和诉讼。

    2024.09.17 1408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