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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合同章无签名合同有效吗

尚* 浙江-宁波 合同效力咨询 2025.11.28 04:28:58 404人阅读

只有合同章无签名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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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而言,仅有合同章无签名的合同是有效的。法律规定,以合同书订立合同,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均可使合同成立,盖章和签名效力等同。

2.合同章真实有效,内容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就成立生效。

3.若合同明确规定需签名和盖章同时具备才生效,只有合同章无签名,合同可能不生效。

2025-11-28 09:1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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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通常只有合同章无签名的合同有效,但合同明确约定需签名和盖章才生效时,只有合同章无签名合同可能不生效。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签名、盖章或按指印都能使合同成立,盖章和签名效力等同。只要合同章真实有效,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即成立生效。不过若合同明确要求签名和盖章同时具备才生效,仅盖合同章无签名,合同可能无法生效。
如果对合同效力问题仍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28 07:59: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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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只有合同章无签名的合同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盖章与签名效力等同。只要合同章真实有效,内容合法合规,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就成立生效。
2.若合同明确约定必须同时有签名和盖章合同才生效,此时只有合同章无签名,合同可能不生效。
3.解决措施与建议: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生效条件。若对生效方式有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清晰注明。同时,妥善保管合同章,确保其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025-11-28 06:2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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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而言,仅有合同章而无签名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盖章和签名效力等同。
(2)要使合同有效,需满足合同章真实有效,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等条件。
(3)但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必须同时有签名和盖章合同才生效,那么只有合同章无签名时,合同可能不生效。

提醒:签订合同时,应仔细查看合同条款中关于生效条件的约定。若对合同效力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8 05:37: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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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合同无必须签名和盖章才生效的约定,只要合同章真实有效,内容合法合规,双方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仅盖合同章的合同有效,可正常履行。
(二)若合同明确规定需同时签名和盖章才生效,只有合同章无签名时,合同可能不生效,此时应与对方协商补签,使合同符合生效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5-11-28 05:28:30 回复

代书遗嘱见证人一栏只有公章无签名有效吗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代书遗嘱没有签字,属于形式上有欠缺,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1、该代书遗嘱是在继承法实施前(1985年10月1日前)订立的,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2、该代书遗嘱是在继承法实施后订立的,如果有其它法定继承人提出争议,一般受不到法律保护。3、根据司法实践,该代书遗嘱是在继承法实施后订立的,但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且有证据证明遗嘱人不会写字(包括名字),且没有其它遗嘱相冲突,一般也认定遗嘱有效。代书遗嘱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由于其非自书性,在实践中产生的争议就比较多,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解释:代书遗嘱,在法律容许范围内,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条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遗嘱人不能书写姓名的,可否用捺指印代替?继承法未规定这种替代办法,但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嘱的能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应当允许这少许特殊的公民,在代书遗嘱上捺指印代替签名。但是,有书写能力的遗嘱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签名。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所需条件更详细说法(补充)1、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2、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3、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4、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代书遗嘱见证人一栏只有公章无签名有效吗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代书遗嘱没有签字,属于形式上有欠缺,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1、该代书遗嘱是在继承法实施前(1985年10月1日前)订立的,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2、该代书遗嘱是在继承法实施后订立的,如果有其它法定继承人提出争议,一般受不到法律保护。3、根据司法实践,该代书遗嘱是在继承法实施后订立的,但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且有证据证明遗嘱人不会写字(包括名字),且没有其它遗嘱相冲突,一般也认定遗嘱有效。代书遗嘱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由于其非自书性,在实践中产生的争议就比较多,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解释:代书遗嘱,在法律容许范围内,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条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遗嘱人不能书写姓名的,可否用捺指印代替?继承法未规定这种替代办法,但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嘱的能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应当允许这少许特殊的公民,在代书遗嘱上捺指印代替签名。但是,有书写能力的遗嘱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签名。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所需条件更详细说法(补充)1、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2、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3、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4、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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