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债务性质
明确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为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或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
(二)积极应诉
当债权人起诉要求配偶承担债务时,配偶要积极参与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三)收集证据
收集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如债务用途证明、夫妻财产独立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非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无需偿债。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债权人找其配偶要钱,法院不支持。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也不算共同债务,配偶不用还。
2.若债权人起诉配偶偿债,配偶要积极应诉,向法院证明债务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非双方共同意愿。比如债务用途证明、财产独立证据等。
3.法院查明是个人债务,会判配偶不用还钱。
结论:
非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无需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起诉时,配偶积极举证非共同债务可免偿还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其配偶主张权利,法院不予支持;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配偶无偿还义务。当债权人起诉要求配偶承担债务时,配偶应积极应诉并举证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像债务用途证明、夫妻财产独立证据等都可作为证据。若法院查明是个人债务,会判决配偶不承担偿还责任。如果遇到此类债务纠纷,对法律适用和证据收集等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无需承担清偿责任。对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法院不予支持;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也不属于共同债务,配偶无偿还义务。
2.当债权人起诉要求配偶承担债务时,配偶应积极应对,向法院举证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并非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可提供债务用途证明、夫妻财产独立证据等。
3.若经法院查明为个人债务,会判决配偶不承担偿还责任。因此,配偶在面对此类诉讼时,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有效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当夫妻共同财产可能被司法拍卖时,配偶需要提供可靠证据来证明对财产的共有权。接着,应向负责拍卖的法院提交异议申请书,清晰地说明异议的原因和法律依据。法院会进行严格审查,如果异议合理,可能会暂停拍卖或修改拍卖内容。
专业解答视情况而定。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视为共同债务,否则则视为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专业解答婚姻存续期间,作为配偶,您有权共享对方的收入来源,包括工资、奖金、劳务费,以及由制造、经营和投资带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经济利益也是分享范畴。虽然遗产继承或赠与财产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但需符合《民法典》相关条款。所有依法认定的共同财产权益均在权益分配之列。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原则:在婚姻期间,除非有特别约定,遗产处理时,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划归配偶,剩余部分作为遗产分配。夫妻一方去世后,遗产由同一顺位继承人按比例继承,份额一般相等。特殊困难、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得到适当照顾。尽主要抚养责任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考虑多分。有扶养能力未尽义务者,应不分或少分。
专业解答丧偶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幸存者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归属需区分共同负债或个人负债。 共同负债由双方共同承担,个人负债则从遗产中清偿。通常,以下债务不属共同负债,需个人偿还:夫妻约定由一方承担的债务、未经同意资助无抚养义务者的债务、私自筹资经营且收益未用于家庭的债务,以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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