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津南区法律咨询 > 津南区刑事立案法律咨询 > 最新超市盗窃罪派出所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新超市盗窃罪派出所立案标准是什么

贾** 天津-津南区 刑事立案咨询 2025.11.27 12:03:48 301人阅读

最新超市盗窃罪派出所立案标准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津南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津南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超市盗窃派出所立案,通常按一般盗窃案标准。盗窃财物价值达1000-3000元以上,属“数额较大”,公安机关应立案。
2.有多次盗窃(两年内三次以上)、入户盗窃、带凶器盗窃、扒窃(在公共场所或公交上偷随身财物)情况,不论数额多少都立案。
3.各地会结合经济与治安状况,在规定幅度内定本地具体立案数额标准。

2025-11-27 16:27:0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超市盗窃派出所立案标准通常是盗窃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若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不论数额多少都应立案。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盗窃案件中,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达到此标准公安机关就会立案追诉。而对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这些特殊情形,不考虑盗窃数额大小,一律立案。其中,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财物。同时,各地会根据自身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执行的数额标准。如果遇到涉及超市盗窃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或者对立案标准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11-27 15:40:35 回复
咨询我

超市盗窃派出所立案标准遵循一般盗窃案件准则。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数额较大”,达到该标准公安机关应立案追诉。若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况,无论数额多少都要立案。多次盗窃是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扒窃指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财物。各地可依自身经济与治安状况,在规定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解决措施和建议:
1.超市加强安保措施,安装监控设备,安排专人巡逻,减少盗窃行为发生。
2.消费者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在公共场所保管好财物。
3.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立案标准执行,及时打击盗窃犯罪。

2025-11-27 14:15:5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超市盗窃派出所立案一般按一般盗窃案件标准执行。当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公安机关会立案追诉。
(2)存在特定情形时,不论数额多少都要立案,包括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其中,多次盗窃是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扒窃是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财物。
(3)各地会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提醒:
在超市购物要遵守法律,勿存盗窃念头。若涉及超市盗窃相关法律问题,因各地标准和具体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7 14:14:46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怀疑超市盗窃情况,先查看是否达到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达到则可向派出所报案,要求立案追诉。
(二)若存在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财物)情形,不论数额多少,都可要求派出所立案。
(三)了解当地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确定的具体立案数额标准,按此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025-11-27 13:43:1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超市盗窃罪量刑标准2015新年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量刑应当综合犯罪嫌疑人作案年龄、作案手段、场所、危害后果、涉案金额等确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