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7个月本人工资计算,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算,低于60%的按60%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为保障职工权益,建议如下:
1.用人单位应依法及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避免因未缴纳保险而承担支付补助金的高额费用。
2.职工要了解自身工伤保险缴纳情况,若发现未缴纳应及时要求单位补缴。
3.相关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纳情况的监管,对违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法律分析:
(1)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依据是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工资存在上下限标准。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就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
(3)支付主体方面,正常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笔补助金就由用人单位承担。
提醒:
职工要关注单位是否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及时确认本人工资情况。不同地区统筹工资标准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本人工资计算方式。要准确统计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以此作为计算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基础。
(二)关注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补助金;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
(三)确认工伤保险缴纳情况。若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7个月本人工资算,本人工资是工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300%算;低于60%,按60%算。
3.该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就由单位承担。
结论:
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7个月本人工资计算,本人工资依特定规则确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缴则由单位承担。
法律解析:
十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标准明确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了保障公平合理,对于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情况,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正常情况下,这笔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支付这笔补助金的责任就落到了用人单位身上。如果遇到工伤赔偿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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