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诉讼离婚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调解。在立案前和审理中,冷静参与调解过程,认真思考调解方案,这样有助于妥善处理矛盾。
(二)若有和好可能,双方应珍惜调解机会,努力修复关系,维持婚姻。若无法和好,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上,要理性协商,争取达成一致。
(三)若调解和好,要遵守调解约定,好好经营婚姻。若调解离婚,要按照调解书履行相关义务。若调解不成,相信法院会及时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诉讼离婚时,调解是必经程序。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且贯穿立案前和审理中。
2.调解意义重大。能让夫妻冷静思考、处理矛盾,或和好维持婚姻,或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避免矛盾激化。
3.调解结果不同处理不同。和好则记录在案结案;离婚则制作调解书,与判决书效力相同;不成则及时判决,保障当事人权利、公正处理案件。
结论:
诉讼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贯穿离婚诉讼全过程,有不同结果且意义重大。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此程序在立案前和审理中都会开展。调解的意义显著,它能让夫妻双方冷静思考,化解矛盾,既可能让双方和好维持婚姻,也能在不能和好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调解存在不同结果,调解和好的,法院记录在案后案件结束;调解离婚的,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及时判决,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并公正处理案件。如果在诉讼离婚调解方面遇到疑问,或是对离婚相关法律问题存在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诉讼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且贯穿离婚诉讼全过程,在立案前、审理中均可进行。调解意义重大,既能让夫妻冷静处理矛盾,有机会和好维持婚姻,又能在无法和好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避免矛盾激化。
2.调解有不同结果。若调解和好,法院记录在案,案件结束;若调解离婚,法院制作调解书,与判决书效力相同;若调解不成,法院需及时判决,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案件公正处理。
3.为更好发挥调解作用,法院可加强对调解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其调解能力和法律素养。夫妻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应保持理性,积极配合,以平和的心态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
(1)诉讼离婚调解作为必经程序,贯穿立案前和审理中,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慎重态度。它给予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2)调解的意义显著。一方面,能让双方在冷静状态下化解矛盾,有可能修复婚姻关系,维护家庭稳定。另一方面,即便婚姻无法挽回,也有助于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共识,减少后续纠纷。
(3)调解结果多样。调解和好可使案件终结,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程序。调解离婚时,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相同效力,保障双方权益。调解不成则及时判决,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得到保障,案件能公正处理。
提醒:
诉讼离婚调解虽为必经程序,但不同案件情况复杂,若对调解结果、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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