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在售卖的房源能用于抵押担保,产权明晰时,所有权人可依法抵押自己的房子。
2.开发商抵押在建或待售房屋,要告知购房者,不然可能构成欺诈,购房者可撤销合同并获赔偿。
3.房子已抵押仍售卖,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押;已购房再抵押,需债权人同意,否则转让可能无效。
4.办理抵押要依法登记,否则不产生物权效力。
结论:正在售卖的房源可以用于抵押担保,但实际操作有限制。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明晰时可将其抵押。然而,若开发商将在建或已建成待售房屋抵押,必须履行告知义务,不然可能构成欺诈,业主有权主张撤销合同并获得赔偿。对于购房人,若房屋在售卖时已抵押,可要求开发商解除抵押;若已购房后房屋被抵押,需经债权人同意,否则转让行为可能无效。同时,办理抵押要依法登记,否则不产生物权效力。在涉及正在售卖房源抵押担保的复杂情况时,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正在售卖的房源可以用于抵押担保,但实际操作存在限制。所有权人虽对不动产依法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能在产权明晰时将其抵押,但必须遵循相关规定。
1.开发商方面,若将在建或已建成待售房屋抵押,需履行告知义务,否则构成欺诈,业主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获赔偿。开发商应如实告知购房者房屋抵押情况。
2.购房人方面,若房屋已抵押仍被售卖,可要求开发商解除抵押;若已购房后房屋被抵押,转让需经债权人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购房人在购房前应仔细核实房屋产权状况。
3.抵押登记方面,办理抵押需依法登记,否则不产生物权效力。各方应重视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
法律分析:
(1)从法律规定来看,产权明晰的房源所有权人有对其进行抵押担保的权利,这是基于所有权人对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2)开发商将在建或已建成待售房屋抵押时,有告知义务,不履行此义务构成欺诈,业主可撤销合同并获赔偿。
(3)购房人遇到已抵押仍售卖的房屋,可要求开发商解除抵押;已购房后再抵押,需债权人同意,否则转让无效。
(4)办理抵押必须依法登记,未登记则不产生物权效力。
提醒:
购买房屋时要注意核查是否存在抵押情况,若遇到抵押问题及时要求开发商处理。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开发商方面:若要将在建或已建成待售房屋抵押,必须向购房者履行告知义务,避免因未告知构成欺诈而面临业主主张撤销合同及赔偿的情况。
(二)购房人方面:当发现房屋已抵押仍在售卖,可要求开发商解除抵押;若自己已购房后房屋被抵押,需确认是否经债权人同意,若未经同意,可主张转让行为无效。
(三)抵押登记方面:办理抵押时要依法进行登记,以确保产生物权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表明所有权人虽有处分权,但在涉及抵押等处分行为时,需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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