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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证据质证该怎么做

任* 上海-虹口区 离婚咨询 2025.11.26 04:41:01 317人阅读

离婚案件证据质证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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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案件证据质证可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着手,质证时围绕三性发表意见指出问题并阐述己方观点。
法律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证据质证至关重要。真实性方面,需审查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印件等能否与原件核对,还要看证据形成过程有无伪造篡改。合法性上,要查看证据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像鉴定意见需有鉴定人签名盖章,且收集方式必须合法,非法获取的证据不能定案。关联性则关注证据与待证事实是否相关,对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争议焦点有无实际作用。质证时围绕这三性发表明确意见,能有效指出对方证据问题并阐述己方观点。若在离婚案件证据质证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2025-11-26 09:1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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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证据质证应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方面着手。质证时围绕这三性发表意见,指出对方证据问题并阐述己方观点十分重要。
1.审查证据真实性,要关注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若为复印件、复制品需看能否与原件、原物核对。同时,要审查证据形成过程,查看有无伪造、篡改情况。
2.判断证据合法性,一方面查看证据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鉴定意见有无鉴定人签名盖章;另一方面审查证据收集方式是否合法,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3.考量证据关联性,需判断证据与待证事实是否相关,对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争议焦点有无实际作用。

2025-11-26 07:29: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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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真实性审查是基础。需确认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若为复印件、复制品则要能与原件、原物核对。同时关注证据形成过程,避免使用伪造、篡改的证据,保证证据来源可靠。
(2)合法性判断是关键。证据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像鉴定意见需有鉴定人签名盖章。收集方式也必须合法,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具备效力。
(3)关联性考量是核心。证据要与待证事实相关,对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争议焦点有实际证明作用,无关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质证时围绕三性发表意见,指出对方证据问题,阐述己方观点。

提醒:
离婚案件证据质证专业性强,不同案情证据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11-26 06:47: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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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证据真实性
要确认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若为复印件、复制品需看能否与原件、原物核对。同时,检查证据形成过程有无伪造、篡改等情况。

(二)判断证据合法性
查看证据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像鉴定意见要有鉴定人签名盖章。还要关注证据收集方式是否合法,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用。

(三)考量证据关联性
判断证据与待证事实是否相关,看其对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争议焦点有无实际作用。质证时围绕三性发表意见,指出对方证据问题并阐述己方观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025-11-26 06:43: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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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证据质证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审查真实性,看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印件能否与原件核对,形成过程有无伪造篡改。
二是判断合法性,检查证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收集方式是否合法,非法获取的证据不能用。
三是考量关联性,看证据与待证事实有无关联,对争议焦点有无证明作用。质证要围绕“三性”提问题、亮观点。

2025-11-26 05:55:3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录音证据该如何质证,浅谈一下几点意见:一、从录音证据的形式上进行审查。从形式上进行审查,即对该录音是否完整,有无并人为的剪接,移动。最主要的是要求录音证据的提供一方提供原始录音载体,如果对方无法提供的,则该录音证据应视为复制件。二、从录音证据的内容上进行审查。1、审查录音证据的形成时间、形成地点。在拿到一份录音证据后,首先应对该录音证据当中关于录音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仔细核查,在庭审时还需要对录音人进行询问,对方的回答是否和录音证据中所固定的时间、地点一致,如果不一致,那么可以否认该录音证据的真实性。2、审查录音证据被录音人到底是谁?一般来说,如果是一个完整、有效的录音,在录音中,必须有被录音人的身份的固定,就是证明被录音人就是本案的当事人。假如说录音中有多个人的,那么除了本案的当事人的录音可以认可外,对其他案外人的录音可以不予质证(除非该录音对己方是有利的)3、审查所录音的内容是否和本案具有关联性。录音证据往往比较冗长,很可能在一大堆的谈话中,只有寥寥几句可能会涉及到本案件的事实,这时候,就得仔细从该录音中分析、判断,并且对有关联性的词句进行整理,要放在整个语境当中去分析,理解。三、从法律层面上进行抗辩。录音证据通常情况下是在被录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对方偷录的,最高人民曾于1995年作出个一个答复称:偷录的录音证据不合法,不应当采纳。但是根据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的证据规则以及现行的司法实践,并不会一概否认其有效性,通常会结合本案当中的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根据证据规则,如果仅仅是录音证据,而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一般不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行政诉讼中的质证,是指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就有关证据进行辨认和对质,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及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辩论的活动。一般的案件应当采用公开质证的方式;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原则上所有证据均要经过法庭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下列证据无须质证:(1)依职权调取的证据。该类证据由法庭出示,并且可以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但如果是原告或者第三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则应当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2)当事人在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无须质证,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3)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一般不再质证,确有必要的除外。(4)在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决定缺席判决的案件,其所提供的证据原则上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录音证据该如何质证,浅谈一下几点意见:一、从录音证据的形式上进行审查。从形式上进行审查,即对该录音是否完整,有无并人为的剪接,移动。最主要的是要求录音证据的提供一方提供原始录音载体,如果对方无法提供的,则该录音证据应视为复制件。二、从录音证据的内容上进行审查。1、审查录音证据的形成时间、形成地点。在拿到一份录音证据后,首先应对该录音证据当中关于录音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仔细核查,在庭审时还需要对录音人进行询问,对方的回答是否和录音证据中所固定的时间、地点一致,如果不一致,那么可以否认该录音证据的真实性。2、审查录音证据被录音人到底是谁?一般来说,如果是一个完整、有效的录音,在录音中,必须有被录音人的身份的固定,就是证明被录音人就是本案的当事人。假如说录音中有多个人的,那么除了本案的当事人的录音可以认可外,对其他案外人的录音可以不予质证(除非该录音对己方是有利的)3、审查所录音的内容是否和本案具有关联性。录音证据往往比较冗长,很可能在一大堆的谈话中,只有寥寥几句可能会涉及到本案件的事实,这时候,就得仔细从该录音中分析、判断,并且对有关联性的词句进行整理,要放在整个语境当中去分析,理解。三、从法律层面上进行抗辩。录音证据通常情况下是在被录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对方偷录的,最高人民曾于1995年作出个一个答复称:偷录的录音证据不合法,不应当采纳。但是根据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的证据规则以及现行的司法实践,并不会一概否认其有效性,通常会结合本案当中的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根据证据规则,如果仅仅是录音证据,而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一般不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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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民事诉讼作为定案的证据质证怎么做?

    专业解答具体可以紧紧地围绕着证据的三个性质来发表质证,也就是否定对方证据的具体行程和取得过程的合法性,然后通过否定它的合法性,进一步来否定对方的证据的真实性,或者是对对方的证据产生质疑,并能够证明自己的质疑。

    2024.08.06 381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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