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周岁五年级小学生,校内下楼梯摔倒跌落导致骨折,责任划分各占多少
如果学校有过错,就应该承担过错责任,具体过错比例是多少,只能是协商划分,如果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由法官依据证据进行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5-11-26 08:43:24 回复
关于10岁小学生在校内下楼梯摔倒骨折的责任划分问题,我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1. 学校方面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00条,学校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到本案,学校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约60-80%),除非能证明已尽到充分管理义务,比如:
- 楼梯是否设置防滑措施
- 是否有老师在场监管
- 是否进行过安全教育
- 事发后是否及时救助2. 学生自身责任:
10岁儿童已具备基本认知能力,如果存在奔跑、打闹等明显不当行为,可能需承担次要责任(约20-40%)。但司法实践中对儿童行为标准要求较低。3. 其他因素:
需考虑是否有第三方责任(如设施缺陷、他人推搡等)。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1. 立即封存事发时监控录像
2. 收集医疗记录和目击证人证言
3. 与学校协商赔偿事宜
4. 协商不成可向教育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具体责任比例需结合现场证据判断,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当面咨询。目前可以先通过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进行初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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