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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割房产被抵押了该如何处理

肖** 吉林-敦化 抵押担保咨询 2025.11.24 16:10:56 337人阅读

分割房产抵押了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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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抵押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就抵押未分割房产时,其他共有人若要主张抵押行为无效,需证明抵押权人并非善意取得。比如抵押权人明知该房产存在其他共有人仍接受抵押,这种情况就可能不构成善意取得。
(2)若抵押权人构成善意取得,抵押行为是有效的。此时其他共有人不能阻止抵押的效力,只能向擅自抵押的人请求赔偿损失。
(3)若房产已办理合法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他共有人在分割房产时,可要求擅自抵押人承担相应责任。
(4)共有人可先尝试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抵押行为的效力,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遇到未分割房产被抵押情况,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4 21:5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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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抵押人擅自抵押未分割房产,其他共有人要收集证据证明抵押权人非善意取得,以此主张抵押行为无效。证据包括抵押权人知晓房产共有情况仍接受抵押等。
(二)当抵押权人构成善意取得,抵押行为有效,其他共有人应及时向擅自抵押的人要求赔偿损失,可准备好共有房产的相关证据材料,如购房合同等。
(三)房产已合法抵押登记,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其他共有人在分割房产时,向擅自抵押人主张承担责任,可明确责任范围和赔偿方式。
(四)共有人先尝试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抵押行为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2025-11-24 20:04: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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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未分割房产,其他共有人可主张抵押无效,但要证明抵押权人非善意取得。若抵押权人善意取得,抵押有效,其他共有人只能找擅自抵押者索赔。

2.房产合法抵押登记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其他共有人分割房产时,可要求擅自抵押者担责。

3.共有人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起诉,请求确认抵押效力,维护自身权益。

2025-11-24 18:2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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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分割房产被抵押,处理方式多样。若抵押人擅自抵押,其他共有人可主张无效或要求赔偿;已合法登记的,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共有人可在分割时追责,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未分割房产被抵押的情况中,若抵押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就抵押,其他共有人可主张抵押行为无效,不过要证明抵押权人非善意取得。若抵押权人构成善意取得,抵押行为有效,其他共有人只能向擅自抵押的人索赔。如果房产已合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他共有人可在分割房产时,让擅自抵押人承担责任。共有人可先尝试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抵押行为效力以维护自身权益。若您遇到此类复杂的房产抵押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1-24 17:5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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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分割房产被抵押的处理需依具体情形而定。若抵押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抵押,其他共有人可主张抵押行为无效,前提是证明抵押权人非善意取得;若抵押权人构成善意取得,抵押行为有效,其他共有人只能向擅自抵押人索赔。
2.若房产已合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其他共有人在分割房产时,可要求擅自抵押人担责。
3.解决措施与建议:共有人可先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抵押行为效力,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24 17:56:0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土地抵押房产未抵押怎么处理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即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土地、房产在银行押着,叫抵押。如果要办理土地抵押的话,大部分银行是需要你事先找一家有资格的土地价格评估所对要抵押的土地进行价格评估。然后将土地证与评估报告、连同银行和你签定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请及贷款合同一同拿去当地国土资源局登记备案。然后持国土资源局给你出具的已经办理好抵押手续一同交给银行,抵押事宜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征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土地抵押房产未抵押怎么处理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即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土地、房产在银行押着,叫抵押。如果要办理土地抵押的话,大部分银行是需要你事先找一家有资格的土地价格评估所对要抵押的土地进行价格评估。然后将土地证与评估报告、连同银行和你签定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请及贷款合同一同拿去当地国土资源局登记备案。然后持国土资源局给你出具的已经办理好抵押手续一同交给银行,抵押事宜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征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婚前单位分配的福利房,并已经付清全款的,离婚时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第二种情况,如果是婚后购买的,用夫妻共有财产付清的全款后还房贷的,该房产是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时平均分配;第三种情况,如果单位分配的福利房没有产权证,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只有使用权,收益权,职工只是缴纳了少量的使用费,离职后该房产还要收回的,离婚时该房产使用权归一方,缴纳的使用费可按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第四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房屋是单位内部房带有福利性质,是单位职工根据单位的福利政策购买的房屋,往往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买卖的双方分别是单位职工和单位,所花费用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单位也会在购房协议上约定,房屋只能由本单位职工购买,职工欲出售时只能在本单位职工间流通或有单位回收。通常会将此类房屋判决归属单位职工一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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