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协商解除合同后仍有仲裁的可能性。当协商解除合同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况时,当事人有权申请仲裁。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对方不利处境致合同权利义务失衡;重大误解是当事人对重要内容认识错误;欺诈是故意告知虚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胁迫是以威胁手段迫使签订合同。
若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在仲裁时效内,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协议,重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但要是不存在可撤销情形,且合同已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申请仲裁大概率无法获得支持。因此,签订协商解除合同时应谨慎,若认为合同存在问题,要及时收集证据并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
(1)签了协商解除合同后,并非完全不能仲裁。若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对方不利状况,使合同权利义务明显失衡。
(2)重大误解是当事人对合同重要内容认识错误,欺诈是一方故意隐瞒或告知虚假情况,胁迫是以威胁手段迫使对方签约。
(3)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况,可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协商解除合同协议,重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不存在可撤销情形且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仲裁申请可能不被支持。
提醒:申请仲裁需有相应证据支撑可撤销情形,且要在仲裁时效内进行。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认为签的协商解除合同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明一方利用对方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致权利义务失衡、对合同重要内容认识错误、故意告知虚假或隐瞒真实情况、以威胁手段迫使签订合同等情况。
(二)在仲裁时效内,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协商解除合同协议,重新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三)若合同不存在可撤销情形且已明确约定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要谨慎考虑申请仲裁,因为这种情况下申请仲裁可能难以获得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签了协商解除合同后也能申请仲裁。当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况时,当事人可申请。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对方不利状况致合同失衡;重大误解是对合同重要内容认识错误;欺诈是故意隐瞒或告知虚假情况;胁迫是以威胁手段逼对方签约。
2.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况,当事人可在时效内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协议,重新明确权利义务。
3.若无可撤销情形,且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已履行完,申请仲裁难获支持。
结论:签了协商解除合同后在特定情形下可仲裁,若无可撤销情形且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仲裁难获支持。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规定,协商解除合同若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对方不利状况使合同权利义务失衡;重大误解是对合同重要内容认识错误;欺诈是故意告知虚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胁迫是以威胁手段迫使签订合同。若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况,当事人可在仲裁时效内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协议,重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但如果不存在可撤销情形,且合同已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此时申请仲裁难以得到支持。如果遇到类似合同纠纷问题,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仲裁条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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