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一)个人独资企业情况
1.一方主张经营企业,对企业资产评估后,取得企业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2.双方均主张经营,在竞价基础上,取得企业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3.双方均不愿经营,按规定办理企业注销手续,再分割剩余财产。
(二)有限责任公司情况
夫妻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协商一致转让出资额时:
1.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2.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法院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五条规定,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2025-11-24 19:00:04 回复
咨询我
离婚分割公司财产,分两种情况:
个人独资企业:一方想经营,评估资产后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都想经营,竞价后取得方补偿另一方;双方都不想经营,注销企业后分割剩余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一方为股东,另一方不是,协商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成为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买,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
2025-11-24 18:46:0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名下有公司,离婚时公司财产分割因公司类型不同而有不同处理方式。个人独资企业按一方主张经营、双方主张经营、双方均不愿经营三种情况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则根据股东配偶受让出资时其他股东的态度来决定处理办法。
法律解析: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若一方主张经营,会评估企业资产,取得企业方给另一方补偿;双方都想经营就竞价,取得方补偿另一方;双方都不想经营则注销企业后分割剩余财产。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一方为股东另一方不是时,若双方协商转让出资,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可成为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法院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这些规定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旨在公平合理地处理离婚时公司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大家在离婚涉及公司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24 18:11:12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时公司财产分割因公司类型而异。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在分割方式上有不同规定。
2.对于个人独资企业,若一方主张经营,评估企业资产后取得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均主张经营,竞价后取得方给予补偿;双方均不愿经营,办理注销手续后分割剩余财产。
3.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一方为股东另一方不是时,若双方协商一致转让出资额,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可成为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法院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分割。
4.建议夫妻在面临公司财产分割时,先明确公司类型,再依据具体规定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以合法合理方式完成财产分割。
2025-11-24 17:21:4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有不同处理方式。若一方主张经营,需对企业资产评估,取得企业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均主张经营,则通过竞价确定取得方,取得方再给予对方补偿;双方都不愿经营,按规定注销企业后分割剩余财产。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当夫妻一方为股东另一方不是时,若双方协商一致转让出资额,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可成为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法院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分割。
提醒:
离婚分割公司财产情况复杂,不同企业性质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避免财产分割出现纠纷。
2025-11-24 15:32: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