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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定罪有标准,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仅靠指认通常无法定罪。
2.指认属于言辞证据,有主观性和易变性,证明力有限。
3.孤证不能定案,仅指认无其他证据印证,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4.司法定罪需综合考虑物证、书证等各类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体系且结论唯一,才能认定有罪。
2025-11-24 14:5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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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仅有指认通常不能定罪。
法律解析:
刑事诉讼中定罪需满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指认属于证人证言或被害人陈述这类言辞证据,具有主观性和易变性,证明力有限。按照孤证不能定案的原则,仅靠指认而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也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在司法实践里,定罪要综合考量各类证据,像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只有对多方面证据进行审查判断,让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并且所得结论具有唯一性,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因此,仅有指认不能完成定罪。如果大家在刑事证据及定罪相关方面有疑问,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24 14:4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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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指认不能定罪,刑事诉讼定罪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认作为证人证言或被害人陈述,属于言辞证据,主观性和易变性强,证明力有限。
孤证不能定案,仅靠指认没有其他证据印证,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也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司法实践中定罪要综合考量各类证据,像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只有对多方面证据审查判断,让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体系,且结论唯一,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为保证司法公正准确,一是要注重收集多种类型证据,丰富证据种类和数量;二是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严格遵循证据规则;三是提高司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确保准确认定证据和事实。
2025-11-24 14:2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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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刑事诉讼中定罪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认作为证人证言或被害人陈述,属于言辞证据,存在主观性和易变性,证明力较弱。
(2)依据孤证不能定案原则,仅有指认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3)司法实践里,定罪要综合考量各类证据,像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只有多方面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体系,且结论唯一,才能认定有罪。
提醒:
在涉及刑事指控时,若仅有指认,不要轻易承认有罪。同时,不同案件证据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24 13:09: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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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不能仅依赖指认来定罪,应全面收集各类证据,如仔细勘查现场获取物证,查找相关书证、视听资料等,将这些证据与指认内容相互印证。
(二)对于当事人,如果仅被他人指认而无其他证据,可向司法机关强调孤证不能定案的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全面审查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2025-11-24 12:32: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