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公章被盗用做房屋贷款,签字不是本人,有法律效益吗
这种情况下的房屋贷款通常对您这个个体户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存在特殊例外情形。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盗用公章办贷款属于无权代理,且贷款合同非您本人签字,完全没有体现您的真实意思,只要您不对该贷款行为追认,这份贷款合同对您就不发生效力。不过若贷款机构是善意且无过失,有充分理由相信盗用者有代理权(比如盗用者同时持有您的个体户营业执照、以往常用的业务文件等),可能构成表见代理,此时合同会被认定有效,您可能需先承担还款责任,之后再向盗用者追偿损失。
建议您发现公章被盗用后立即报警备案,同时明确向贷款机构发函表明贷款非您本意并拒绝追认,收集好公章被盗、未授权贷款的相关证据,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我们严律师 你提问的案件可以帮助你的解决? 留V方便联系我们联系您
2025-11-24 13:45:1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