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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上下班摔伤骨折单位是否担责分情况,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特定事故伤害、因工作环境或单位设施原因受伤可认定工伤,单位担责;自己不慎摔倒一般不能认定工伤,单位通常不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职工可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因工作环境或单位设施等原因在上下班过程中受伤,也可能构成工伤,职工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自己不慎摔倒骨折,并非因上述特定事故导致,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通常不担责。若遇到此类情况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2025-11-23 18:5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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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下班摔伤骨折单位是否担责取决于具体情况。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单位担责,职工可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若上下班途中自己不慎摔倒骨折,非特定事故导致,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通常不担责。
3.因工作环境或单位设施等原因在上下班过程中受伤,可能构成工伤,单位担责,职工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建议职工在受伤后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等。若对工伤认定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当地社保部门。
2025-11-23 18:0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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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上下班途中,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单位需担责,职工可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若在上下班途中自己不慎摔倒骨折,非因上述特定事故导致,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通常不承担责任。
(3)因工作环境或单位设施等原因在上下班过程中受伤,可能构成工伤,单位需担责,职工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醒:
工伤认定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23 17:01: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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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及时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若是自己不慎摔倒骨折,通常无法认定工伤,可自行承担医疗费用等。
(三)因工作环境或单位设施等原因受伤,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5-11-23 16:12: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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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算工伤,单位担责,职工可申请认定并享受保险待遇。
2.上下班自己不慎摔倒骨折,非特定事故导致,一般不算工伤,单位通常不担责。
3.因工作环境或单位设施问题在上下班受伤,可能算工伤,单位担责,职工可在1年内向社保部门申请认定。
2025-11-23 15:19: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