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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孩子请假退费吗

施** 辽宁-朝阳 劳动关系咨询 2025.11.22 14:38:53 371人阅读

托幼机构孩子请假退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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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约定优先。若托幼机构与家长签订的合同对孩子请假退费事宜有明确规定,那么双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这体现了契约精神和意思自治原则。
(2)公平原则适用。当合同未约定请假退费情况时,鉴于孩子请假未接受相应服务,托幼机构基于公平原则应退还部分费用,保障家长的合理权益。
(3)收费与退费规则。托幼机构收费需遵循“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原则,孩子请假后应按实际缺勤天数计算退费金额。不过,因不可抗力导致孩子请假的退费问题需双方协商。
(4)维权途径。若托幼机构拒绝合理退费,家长可先与机构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还能通过诉讼解决。

提醒:家长与托幼机构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退费条款,遇到退费纠纷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2 19:3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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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看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规定请假退费事宜,按照合同执行。
(二)合同未约定时,因孩子请假未接受服务,托幼机构按公平原则退还部分费用。
(三)托幼机构收费遵循“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按实际缺勤天数计算退费金额。
(四)因不可抗力请假,双方协商退费问题。
(五)托幼机构拒绝合理退费,家长先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向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025-11-22 19:19: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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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幼机构孩子请假退费要看情况。合同有约定请假退费的,按合同来。没约定的,孩子请假没接受服务,机构应退部分费用。
2.机构收费应按月或学期收,不能跨学期预收。请假后,按实际缺勤天数算退费。
3.因不可抗力请假,退费双方协商。机构拒绝合理退费,家长先沟通,不成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诉讼。

2025-11-22 17:29: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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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托幼机构孩子请假是否退费要分情况,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则托幼机构应按公平原则退还部分费用,不可抗力导致请假需双方协商,机构拒绝合理退费家长可多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托幼机构收费遵循“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原则。若合同明确约定请假退费事宜,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按合同来。若合同没约定,孩子请假未接受服务,从公平原则出发,托幼机构应退还部分费用,且要按实际缺勤天数计算退费金额。当因不可抗力因素孩子请假,双方需友好协商退费问题。若托幼机构拒绝合理退费,家长可先与机构沟通,不行的话可向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还能通过诉讼解决。如果您在托幼机构退费问题上遇到困扰,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5-11-22 16:2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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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幼机构孩子请假退费要依情况而定。若合同有明确约定,按合同执行;若合同未约定,基于公平原则,孩子请假没接受服务,托幼机构应退还部分费用。
2.托幼机构收费遵循“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原则,孩子请假后应按实际缺勤天数计算退费。不过因不可抗力导致请假,退费需双方协商。
3.若托幼机构拒绝合理退费,家长可先和机构沟通协商,协商无果可向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也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2025-11-22 15:03:28 回复

集中用餐单位一般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地等机构,为解决其内部职工、学生或者其他内部人员的就餐问题,而集中提供就餐服务的单位。集中用餐单位用餐人员相对集中,数量大,是发生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的多发地之一,同时部分就餐人群属于较敏感人群,特别是学校、托幼机构、托老机构、建筑工地等场所的人员,更容易受到食源性疾病的感染。因此,应对其加强管理,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食品安全法第57条规定,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既然是餐饮服务提供者,就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包括:1.依法取得许可。本法第35条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未取得许可不能从事生产经营;2.本法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一定要求,如相应的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餐具饮具的卫生要求、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用水的要求、洗涤剂、消毒剂的要求等等;3.本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料验收、索票索证、食品贮存、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等等一系列制度要求。4.对生产经营食品的禁止性规定。5.其他要求。由于设立食堂要受场所和资金等条件的限制,对于一些没有能力设立食堂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建设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为了解决内部员工就餐问题,有的单位采取的从供餐单位订购食品的方式。但是供餐单位多种多样,鱼龙混杂,有的存在着卫生条件,安全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集中用餐单位如何保障订购食品的安全,进而保障所在单位用餐人员的健康。食品安全法规定,集中用餐单位从供餐单位订购食品的,应从取得许可证的正规的食品企业进行订购,因为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应是达到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的企业,在一定程度对食品的安全性有保障,另一方面,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也可以及时查找到责任人。作为供餐单位也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即食即做,保障出售的食品是新鲜、安全可靠的。

集中用餐单位一般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地等机构,为解决其内部职工、学生或者其他内部人员的就餐问题,而集中提供就餐服务的单位。集中用餐单位用餐人员相对集中,数量大,是发生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的多发地之一,同时部分就餐人群属于较敏感人群,特别是学校、托幼机构、托老机构、建筑工地等场所的人员,更容易受到食源性疾病的感染。因此,应对其加强管理,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食品安全法第57条规定,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既然是餐饮服务提供者,就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包括:1.依法取得许可。本法第35条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未取得许可不能从事生产经营;2.本法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一定要求,如相应的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餐具饮具的卫生要求、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用水的要求、洗涤剂、消毒剂的要求等等;3.本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料验收、索票索证、食品贮存、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等等一系列制度要求。4.对生产经营食品的禁止性规定。5.其他要求。由于设立食堂要受场所和资金等条件的限制,对于一些没有能力设立食堂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建设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为了解决内部员工就餐问题,有的单位采取的从供餐单位订购食品的方式。但是供餐单位多种多样,鱼龙混杂,有的存在着卫生条件,安全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集中用餐单位如何保障订购食品的安全,进而保障所在单位用餐人员的健康。食品安全法规定,集中用餐单位从供餐单位订购食品的,应从取得许可证的正规的食品企业进行订购,因为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应是达到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的企业,在一定程度对食品的安全性有保障,另一方面,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也可以及时查找到责任人。作为供餐单位也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即食即做,保障出售的食品是新鲜、安全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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