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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害赔偿与违约金并存吗

罗** 山东-淄博 合同违约咨询 2025.11.22 13:18:41 368人阅读

违约损害赔偿违约金并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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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违约金分为补偿性和惩罚性两种性质。补偿性违约金目的是弥补守约方损失。当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违约金数额差不多时,两者不能并存,守约方只能主张违约金,因为违约金已能补偿其损失。
(2)若补偿性违约金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使其能弥补实际损失,但本质还是填补损害,不能再同时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3)若是惩罚性违约金,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赔偿对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这种情况下违约损害赔偿与违约金可以并存,以起到对违约行为的惩罚作用。

提醒:在合同中要明确违约金性质,遇到违约情况时,需准确判断能否同时主张违约损害赔偿与违约金,复杂案情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2 17:5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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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违约金为补偿性且与实际损失相当,守约方应直接主张违约金,不能同时要求违约损害赔偿。
(二)若补偿性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来弥补损失,不能再同时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三)若违约金是惩罚性,违约方要支付违约金,同时还需赔偿对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两者可并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025-11-22 17:04: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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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约损害赔偿与违约金能否并存要看情况。违约金分补偿性和惩罚性。

2.补偿性违约金是弥补守约方损失。若实际损失和违约金差不多,不能两者都要,只能要违约金;若违约金低于损失,可请求增加,本质还是填补损害。

3.惩罚性违约金情况下,违约方付违约金后,还得赔偿对方损失,此时两者可并存。简单说,补偿性的不能并存,惩罚性的能并存。

2025-11-22 16:1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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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违约损害赔偿与违约金能否并存取决于违约金性质,补偿性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不能并存,惩罚性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可并存。
法律解析:
违约金分为补偿性和惩罚性两种。补偿性违约金目的是弥补守约方损失,若违约实际损失和违约金数额相当,守约方只能主张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违约损害赔偿。当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请求增加违约金来弥补损失,本质还是填补损害。而惩罚性违约金情况下,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还要赔偿对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此时违约损害赔偿与违约金可以并存。如果在合同履行中遇到违约金和违约损害赔偿相关问题,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2025-11-22 15:2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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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约损害赔偿与违约金能否并存取决于违约金性质。补偿性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不能并存,惩罚性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可并存。
2.补偿性违约金目的是弥补守约方损失。若实际损失和违约金相当,守约方只能主张违约金;若违约金低于损失,守约方可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来弥补损失,本质还是填补损害,所以不能与违约损害赔偿并存。
3.惩罚性违约金情况下,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需赔偿对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此时违约损害赔偿与违约金可以并存。
4.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性质,避免纠纷。若发生违约,守约方应根据违约金性质合理主张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22 14:13:03 回复

解答如下,【违约的损害赔偿】对违约的损害赔偿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据合同的规定而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一般认为在违约损害赔偿中是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仅仅是存在侵犯人格权和一部分身份权并给受害人带来精神痛苦才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而在违约之诉中,由于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受害方造成一定财产损失,虽然也一定给受害方造成精神痛苦,但是精神损害虽以精神痛苦的损害为条件,但并非是精神损害的唯一要件,如果在违约之诉中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就会使当事人赔偿范围不断扩大,一般也会超出合同当事人的预见范围,同时这种损害结果又难以确定。因此原则上受害人不能基于合同之诉要求违约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但原则上不承认违约中精神损害赔偿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也不应当把这一认识绝对化,有一些案子如果单纯地以违约案件来处理,而且对原告只给予财产上损害赔偿的话,就会显得太不公平。目前在这方面一般限于以提供安宁享受或解除痛苦和烦恼等期待精神利益为目的合同。比如旅游合同,现在由于旅行社的违约而导致游客不能很好旅游大量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不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确实有欠公平,因为旅游是一种较高层次的消费行为,这种消费是以精神产品为主的,消费合同本身有精神上价值。在旅游过程中所发生的金钱与物的交换,只是实现这种精神消费活动的手段而已。因此,由于旅行社的违约使旅游者愉悦心情遭受破坏,违约方理应给予旅游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而且针对这种期待精神利益合同,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完全是可以预见的,当然,目前在我国由于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尚未有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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