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吉安法律咨询 > 吉安工伤赔偿标准法律咨询 > 职业伤害确认后去哪里要赔偿

职业伤害确认后去哪里要赔偿

萧* 江西-吉安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11.19 12:35:47 487人阅读

职业伤害确认后去哪里要赔偿

其他人都在看:
吉安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吉安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职业伤害确认后,赔偿途径依伤害性质而定。若属工伤,用人单位先担责。
2.若单位已缴工伤保险,部分赔偿由保险基金出,需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待遇审核,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
3.若单位未缴工伤保险,全部赔偿单位负责,若单位拒付,劳动者可仲裁或诉讼维权。
4.若伤害由第三人侵权造成,可向侵权人索赔,能协商或起诉解决。

2025-11-19 16:57:0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职业伤害确认后,赔偿途径依伤害性质而定,工伤由用人单位担责,缴纳工伤保险部分由基金支付,未缴纳则全由单位承担,侵权伤害可向侵权人索赔。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业伤害赔偿有不同处理方式。若为工伤,用人单位是首要赔偿责任人。当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时,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需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待遇审核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就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若伤害是第三人侵权所致,可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能通过协商或向法院起诉来要求赔偿。如果您在职业伤害赔偿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19 16:13:42 回复
咨询我

1.职业伤害确认后赔偿途径依伤害性质不同而有别。工伤情况下,若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出,要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待遇审核,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若未缴纳,用人单位担全部赔偿责任。
2.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赔偿,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3.若是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伤害,可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能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建议劳动者遇到职业伤害及时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等。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降低自身风险和保障员工权益。侵权人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避免法律纠纷。

2025-11-19 15:35:18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职业伤害确认后,赔偿途径与伤害性质相关。若为工伤,用人单位承担赔偿首责。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待遇审核,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
(2)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赔偿责任由单位承担。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3)若伤害由第三人侵权导致,受害者可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可通过协商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赔偿。

提醒:职业伤害赔偿情况复杂,不同情形对应不同解决方式,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19 14:24:38 回复
咨询我

(一)属于工伤且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应及时收集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待遇审核,获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赔偿。

(二)属于工伤但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单位拒不支付,可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工伤相关证据等,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三)伤害由第三人侵权导致:可先尝试与侵权人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侵权人,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2025-11-19 13:00:08 回复

在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如果选择起诉索赔对象(被告),是有效索赔获得赔偿的重要环节。除了肇事司机、车主、存在雇用关系的雇主等这些显而易见的被告之外,其实还有很多单位和个人可以作为起诉对象,而被告方越多,对赔偿款的最终落实也越有利。    那么,哪些人可以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的被告(赔偿主体)呢?对于可以列为被告的情形有以下若干人或单位:   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   2、在道路上违法设置障碍物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3、在道路上违章停车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   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机动车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以下简称登记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责任承担,按以下具体情况处理:   (1)挂靠机动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包括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机动车是否属于挂靠关系的认定,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机动车的投保人、养路费用的支付人、机动车的实际受益人、以被挂靠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范围等因素综合判断。   (2)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  分,向挂靠人追偿。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责任,应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各自过错的  大小等因素确定。   (3)借用他人身份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挂靠关系处理。   (4)登记所有人与他人签订协议转让机动车的所有权,未到机动车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发生交通事故的,登记所有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5)汽车销售公司以保留所有权方式,由买方分期付款购买机动车,买受人占有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即使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亦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6)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7)借用、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害的,车辆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借用人、承粗人将车辆转借或转租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借用人、承祖人与车辆所有人、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按前款承担责任后,可以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向实际使用人追偿。   车辆所有人向实际使用人追偿纠纷中,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车辆所有人无过错的,实际使用人承担全部责任;(2)车辆所有人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仍然出借、出租车辆,并因此造成交通事故的,或者明知借用人、承租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资格仍然出借、出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3)车辆所有人已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告知借用人、承粗人,借用人、承租人仍然借用、租用该车辆,并因此造成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8)借用、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借用人、承租人本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的,借用人、租用人自行承担责任。出借人、出租人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明知借用人、承租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资格仍然出借、出租,造成借用人、承租人本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的,直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机动车所有入不承担赔偿责任。   (10)机动车在送修理、委托保管期间,承修人、保管人驾驶车辆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修人、保管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5、机动车驾驶员执行职务或者从事雇佣活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员从事雇佣活动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机动车驾驶员追偿。  6、盗用、冒用他人身份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盗用人、冒用人承担赔偿责任,销售方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肇事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有关保险公司。  8、其他违法、违章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车辆所有人和个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