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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内以个人财产做生意亏损,若能证明财产为个人且未用于共同生活,亏损由该方独自承担。这体现了对个人财产权益的保护,个人财产的经营风险与另一方无关。
(2)以夫妻共同财产做生意亏损,因婚姻存续期间财产通常共同共有,共同经营亏损由双方共同承担。离婚分割财产时,会考虑亏损因素适当调整分配。
(3)若一方擅自用共同财产做生意致亏损,另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主张适当多分,以此弥补损失,这也是对未参与决策一方权益的保障。
提醒:婚内做生意要明确财产性质,涉及共同财产经营时尽量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分割遇此类问题,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18 16:54: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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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婚内以个人财产做生意亏损,需收集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据,如财产来源证明、资金流向记录等,以证明亏损由个人承担。
(二)以夫妻共同财产做生意亏损,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双方应共同承担亏损,可在协商财产分配时,适当考虑该亏损因素进行调整。
(三)若一方擅自用共同财产做生意致亏损,另一方要收集对方擅自使用财产的证据,如转账记录、他人证言等,在分割财产时主张适当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遵循公平原则,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及经营亏损等情况合理分配。
2025-11-18 15:07: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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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内用一方个人财产做生意亏损,只要能证明是个人财产且没用于共同生活,亏损就由该方自己承担。
2.用夫妻共同财产做生意亏损,因婚姻期间财产通常共同共有,亏损也由双方一起承担。离婚分财产时,要考虑这一亏损情况来调整分配。
3.若一方擅自用共同财产做生意致亏损,另一方分财产时可要求适当多分来弥补损失。
2025-11-18 14:45: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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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婚内做生意亏损承担情况不同,个人财产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亏损由个人承担;共同财产做生意亏损双方共同承担;一方擅自用共同财产致亏损,另一方分割财产时可主张适当多分。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夫妻财产有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之分。若能证明是一方个人财产用于做生意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亏损理应由该方独自承担。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共有,共同经营产生的亏损自然需双方共同承担。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会考虑该亏损因素来适当调整分配。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使用共同财产做生意导致亏损,另一方的权益受到损害,在分割财产时可主张适当多分以弥补损失。如果您在婚姻财产及亏损承担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8 13:54: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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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做生意亏损的承担和财产分割需依财产性质和经营情况而定。若以个人财产做生意且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亏损由该方独自承担。若用夫妻共同财产做生意,因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多为共同共有,亏损由双方共同承担,离婚分割财产时应考虑亏损因素适当调整分配。若一方擅自用共同财产做生意致亏损,另一方分割财产时可主张适当多分。
1.对于个人财产经营亏损,要保留好财产为个人所有及未用于共同生活的证据,避免不必要纠纷。
2.共同财产经营时,夫妻双方应充分沟通、协商决策。
3.若发生一方擅自使用共同财产致亏损情况,另一方及时收集证据,在分割财产时合理主张权益。
2025-11-18 12:44: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