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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未签署时,主动与对方协商,明确指出不合理条款并提出修改要求,以达成双方都认可的条款。
(二)合同已签署,若条款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三)若不合理条款是格式条款,且提供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没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5-11-18 16:4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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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遇不合理条款,处理方式如下:
合同未签时,可与对方协商,提出修改不合理条款的要求,力求达成双方满意的条款。
合同已签,若条款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可在知晓撤销事由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若为格式条款,提供方未提示说明,导致对方未注意重要条款,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属合同内容。
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合法维权。
2025-11-18 16:38: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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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签合同发现不合理,未签署可协商修改;已签署且条款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可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若为格式条款且提供方未履行义务,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订立强调平等、自愿、公平等原则。当合同未签署时,双方处于协商阶段,自然可就不合理条款进行沟通修改,以达成公平合理的合同内容。若合同已签署,若条款显失公平或存在重大误解,这违背了公平和真实意思表示原则,受损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对于格式条款,提供方有义务提示和说明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若未履行此义务,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遇到不合理合同条款,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若您在合同方面遇到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5-11-18 14:5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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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合同中有不合理条款,应及时采取合法方式维护权益。
1.若合同未签署,可与对方协商,提出修改不合理条款的要求,尽力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条款内容。这样能在源头上避免不合理条款带来的风险。
2.若合同已签署,且不合理条款显失公平或存在重大误解,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3.若不合理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且提供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未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面对不合理合同条款,要积极主动,通过协商、请求撤销合同或主张条款无效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5-11-18 14:35: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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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未签署时,与对方协商修改不合理条款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通过沟通,双方可重新审视条款内容,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这有助于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2)合同已签署,若不合理条款显失公平或存在重大误解,可在规定的一年期限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这为当事人提供了在合同存在问题时的法律救济途径。
(3)若不合理条款为格式条款,且提供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这体现了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范,保障了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提醒:遇到不合理合同条款要及时行动,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18 12:59: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