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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离婚诉讼里,想离婚并向法院提请求的是原告,被起诉的是被告。想结束婚姻的一方拿起诉状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开启诉讼程序,另一方被通知参加诉讼后成被告。
2.通常,原告要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
3.特殊情况,像对不在中国居住、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人提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
2025-11-18 12:2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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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诉讼中,主动提起离婚请求的是原告,被起诉方为被告。一般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
在离婚诉讼里,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作为原告,携带起诉状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开启诉讼程序,另一方经通知参加诉讼成为被告。通常管辖法院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这样便于法院审理及当事人参与诉讼。不过,当被告存在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等特殊情况时,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是为保障原告的诉权。如果在离婚诉讼中遇到管辖法院确定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帮助。
2025-11-18 11:05: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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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里,提起离婚请求的是原告,被起诉的是被告。通常想解除婚姻的一方作为原告,带起诉状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开启诉讼程序,另一方经通知参加诉讼成为被告。
一般原告要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不过有特殊情况,像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打算离婚的一方要先明确自己是原告身份,准备好起诉状等必要材料。
2.起诉前仔细确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选择正确的管辖法院。
3.遇到特殊情况,如被告符合特殊情形时,按规定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025-11-18 10:41: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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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诉讼中原告与被告有明确的身份界定,有解除婚姻意愿的一方为原告,被起诉的另一方为被告。原告需携带起诉状等材料向法院立案开启诉讼程序,被告则经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2)在管辖法院方面,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3)特殊情形下,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提醒:
离婚诉讼管辖规则较为复杂,不同案情适用不同管辖规定,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管辖法院的确定,避免因管辖问题影响诉讼进程。
2025-11-18 10:08: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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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离婚的一方若要作为原告启动离婚诉讼,应准备好起诉状等材料。
(二)确定管辖法院,通常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经常居住地法院。
(三)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5-11-18 09:24: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