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怀孕四个月,因活动后心率加快,申请了不上夜班,本人科室不上夜班的人群绩效打7.5折,我现在因为不能有大的活动,科室给我安排了办公班,办公班是做在电脑前面干活的,科室同事有意见,觉得我的工作量比她们的轻,绩效还需要再打折扣,说要打6.5着的折扣,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维护到我的权益吗
《劳动法》
用人单位应当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尤其是在怀孕期间。
不得因怀孕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怀孕女职工在工作安排上应得到适当照顾,避免从事过重或有害的工作。
按照您的描述,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嗯,孕妇是不能被辞退的
2025-11-18 10:45:47 回复
怀孕女职工受法律保护,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科室因同事意见再降低绩效不合理。可与科室沟通,说明怀孕身体状况及法律对孕期权益的保障。若沟通无果,可收集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要求按不上夜班人群7.5折绩效发放。
2025-11-18 10:37: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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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0:37:3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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