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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需双方协商一致。设立抵押权属于重大处分行为,一方擅自抵押,效力会有瑕疵。
(2)从法律规定看,无处分权人转让不动产或动产,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在抵押场景中,若抵押权人善意,不知且不应知抵押人无处分权,可构成善意取得,抵押权可能有效。
(3)若不构成善意取得,另一方有权主张抵押行为无效。因此,为保障抵押行为合法有效,以夫妻共同财产抵押时应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
提醒:以夫妻共同财产抵押务必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可能因抵押行为效力问题产生纠纷,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17 07:4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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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夫妻共同财产抵押前,双方应就抵押事宜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二)为避免后续纠纷,要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书面材料应明确表达另一方知晓并同意抵押事项。
(三)在办理抵押手续时,向相关部门提供另一方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2025-11-17 06:0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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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财产抵押需另一方同意,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需求处分时应协商一致。
2.设立抵押权是重大处分行为,擅自抵押效力有瑕疵。无处分权转让财产,所有权人可追回。
3.若抵押权人善意取得,抵押可能有效;反之,另一方有权主张无效。所以抵押时应取得对方书面同意。
2025-11-17 05:00: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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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以夫妻共同财产抵押需要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抵押行为效力可能存在瑕疵。
法律解析: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应协商一致。设立抵押权是重大处分行为,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抵押,效力有问题。无处分权人转让财产,所有权人可追回。若抵押权人构成善意取得,抵押权可能有效;若不构成,另一方有权主张抵押无效。为保证抵押合法有效,以夫妻共同财产抵押时应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如果在夫妻共同财产抵押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7 04:11: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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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夫妻共同财产抵押需另一方同意,因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应协商一致。设立抵押权属重大处分行为,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抵押,抵押行为效力有瑕疵。
2.若抵押权人构成善意取得,抵押权可能有效;若不构成善意取得,另一方有权主张抵押行为无效。
3.为确保抵押行为合法有效,以夫妻共同财产抵押时应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
2025-11-17 02:2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