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滨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本科,现为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擅长刑事辩护领域: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办理缓刑、无罪辩护、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辩护。执业多年来,成功地为多名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为他们免除了牢狱之灾。另为多起案件的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并为他们争取了缓刑,还有成功地为多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争取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受到了被告人及其家属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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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案件到检察院后能否撤诉分情况而定。刑事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有撤诉权利,可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而刑事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诉讼,被害人不能自行撤诉。
若出现法定情形,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另外,犯罪情节轻微,依照相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也能作出不起诉决定,虽并非严格“撤诉”,但可终止诉讼程序。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是刑事自诉案件,被害人决定撤诉的,应及时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2.对于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可向检察院反映情况,但不能左右诉讼进程。
3.若存在法定不起诉情形,相关方可积极向检察院提供证据和材料,争取不起诉决定。
法律分析:
(1)在投标案件中,案件到达检察院后,撤诉情况因案件性质而异。刑事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拥有撤诉权利,可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这种情况下案件可不再继续进行。
(2)刑事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诉讼,被害人没有自行撤诉的权利。不过,若存在法定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3)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虽不是严格意义的“撤诉”,但能让诉讼程序终止。
提醒:
投标案件的法律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刑事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可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终止案件。
(二)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无自行撤诉权。不过当出现法定情形,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以此终止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投标案件到检察院后,撤诉情况如下:
-刑事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诉。
-刑事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被害人不能自行撤诉。
-出现法定情形,如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等,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
-犯罪情节轻微,依规定无需判刑或可免刑的,检察院也能决定不起诉,终止诉讼程序。
结论:
投标案件到检察院后能否撤诉分情况,刑事自诉案件被害人可撤诉,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不能自行撤诉,法定情形下检察院可作不起诉决定终止诉讼程序。
法律解析:
在投标案件里,案件性质决定了撤诉情况。刑事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诉讼主体,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而刑事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被害人没有自行撤诉的权力。不过,当出现法定情形,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从而使诉讼程序终止。如果遇到投标案件相关的法律问题,想进一步了解自身权益和应对措施,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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