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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买卖合同赔偿标准是啥

李* 江苏-徐州 合同违约咨询 2025.11.16 11:31:18 429人阅读

违反买卖合同赔偿标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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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买卖合同中,赔偿标准存在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况。若合同中有约定,就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者计算方法来进行赔偿。不过,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其进行适当调整,以保障公平合理。
(2)若合同没有约定赔偿标准,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这个赔偿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像货物买卖合同里,卖方违约不交货,买方的损失赔偿就涵盖货物差价损失、合理的转售费用等可预见损失。

提醒:
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赔偿标准,若遇赔偿纠纷且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16 16:3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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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约定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进行赔偿。若觉得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造成的损失高太多或者低太多,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二)没有约定时,损失赔偿额要和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其中包含合同正常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不过不能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或者应该能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像货物买卖合同里卖方违约不交货,买方的损失赔偿就涵盖货物差价损失、合理的转售费用等可预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5-11-16 14:3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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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约定:若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赔偿标准,按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赔偿。不过,若约定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过大,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2.无约定:若没有约定赔偿标准,损失赔偿额应与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能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的损失。如卖方违约不交货,买方损失含货物差价、转售费用等。

2025-11-16 13:41: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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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违反买卖合同赔偿标准分法定和约定两种。有约定按约定赔偿,过分高于或低于损失可请求调整;无约定则赔偿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预见范围。
法律解析:
在买卖合同里,赔偿标准有明确规定。若双方约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就按此赔偿。不过当约定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过大时,当事人可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来调整。若双方没有约定赔偿,损失赔偿额要等同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其中包含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只是不能超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违约损失范围。例如货物买卖中,卖方不交货,买方的货物差价损失及合理转售费用等可预见损失都在赔偿范围内。若遇到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问题,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6 12:2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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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买卖合同赔偿标准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况。有约定时按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赔偿,不过若约定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过大,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2.没有约定的,损失赔偿额应等同于违约造成的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能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损失。如货物买卖合同里,卖方违约不交货,买方损失赔偿含货物差价损失、合理转售费用等可预见损失。

解决措施和建议: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应合理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以避免后期争议。在发生违约情况时,受损方要及时收集和保留损失证据,以便在需要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权益。

2025-11-16 12:07:5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履行义务,如果货物不符合同,买方只有在此种不符合同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货物,而且关于替代货物的要求,必须发出的通知同时提出,或者在该项通知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出。如果货物不符合同,买方可以要求卖方通过修理对不符合同之处做出补救。修理的要求必须与通知同时提出,或者在该项通知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出。买方可以规定一段合理时限的额外时间,让卖方履行其义务。除非买方收到卖方的通知,声称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买方在这段时间内不得对违反合同采取任何补救办法。卖方即使在交货日期之后,仍可自付费用,对任何不履行义务做出补救,但这种补救不得造成不合理的迟延,也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无法确定卖方是否将偿付买方预付的费用。但是,买方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如果卖方要求买方表明他是否接受卖方履行义务,而买方不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对此一要求做出答复,则卖方可以按其要求中所指明的时间履行义务。买方不得在该段时间内采取与卖方履行义务相抵触的任何补救办法。卖方做出的要求或通知,必须在买方收到后,始生效力。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何义务合同法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买卖合同的买受人的目的就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以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是出卖人最基本的义务。交付是指标的物占有的转移。在买卖合同中,交付可以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转移于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如将出卖的商品直接交给买受人,也可以是出卖人将对于第三人的请求提取标的物的权利转让给买受人,如将仓单、提单交给买受人。出卖人还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比如商业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产品检疫书、产地证明、保修单、装箱单、海关发票、领事发票等。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目的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言而喻,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同样是出卖人的基本义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方法,依法律的规定而定。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的公示方法,因此,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动产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不动产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航空器等,以登记为权利公示的方法,因此,其所有权的转移须办理登记。无论合同是否作出约定,出卖人都应当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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