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同明确开业要求,一方无故不开店构成违约,守约方收集好合同、损失凭证等证据,按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或要求违约方赔偿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
(二)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店铺无法开业,双方可协商分担相应损失,保存好灾害、政策文件等相关证明。
(三)若一方过错致店铺无法开业,受损失方收集对方过错证据,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合同明确规定店铺要开业,若一方无故不开,构成违约。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担责,赔偿含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等;若合同有违约金约定,按约定主张。
2.因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导致无法开业,依公平原则,双方一般互不担责,但可能需分担损失。
3.若一方过错致店铺无法开业,如提供虚假信息等,过错方需赔偿对方损失。
结论:
签合同后店铺不开是否有赔偿需分情况判断,违约方需担责,不可归责双方的原因一般互不担责但可能分担损失,过错方需赔偿对方损失。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合同明确要求店铺开业,一方无故不开店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范围涵盖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等,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可按约定主张。若因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店铺无法开业,按照公平原则,双方通常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能要分担相应损失。若因一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等过错致使店铺无法开业,过错方需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在面对复杂的合同问题和赔偿纠纷时,具体的法律适用和责任认定可能存在差异。如果遇到类似的合同纠纷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签合同后店铺不开是否赔偿分多种情况。若合同明确要求开业,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开业构成违约,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等,有违约金约定的按约定主张。
2.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店铺无法开业,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依据公平原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能需分担相应损失。
3.若一方存在过错致使店铺无法开业,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过错方需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建议签订合同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等情形的处理方式。遇到问题双方应积极沟通协商,无法协商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1)合同明确要求开店,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开,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范围涵盖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等。若合同有违约金约定,可按约定主张赔偿。
(2)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因素,像自然灾害、政策变化,导致店铺无法开业,依据公平原则,双方通常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能需分担相应损失。
(3)若因一方过错,如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致使店铺无法开业,过错方要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提醒:
签合同时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遇到店铺无法开业情况,需先确定原因,不同情形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取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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