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怀疑对方有不合理消费转移财产情况,应自行收集消费记录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可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等渠道获取。
(二)若自行收集困难,可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说明该消费记录与案件的关联性,如涉及隐藏、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1.诉讼离婚时,法院通常不会主动查消费记录,其审理围绕夫妻感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遵循“谁主张,谁举证”。若认为对方不合理消费转移财产,需自行收集消费记录当证据。
2.若一方申请调查且消费记录与案件密切相关,像涉及隐藏、转移、挥霍共同财产等,法院会视情况决定是否批准,批准后可依职权调查。
结论:
诉讼离婚时法院一般不主动查消费记录,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一方申请且消费记录有关联,法院会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查。
法律解析:
在诉讼离婚中,法院的审理重点在于夫妻感情状况、子女抚养安排及财产分割等问题。一般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怀疑对方有不合理消费转移财产,需自行收集消费记录当证据。但如果一方申请调查且消费记录涉及隐藏、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对案件审理有重要意义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调查。经批准后,法院可依职权开展调查。若在离婚诉讼中遇到关于消费记录调查及财产分割等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
1.诉讼离婚时法院通常不主动查消费记录,审理聚焦于夫妻感情、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认为对方有不合理消费转移财产,需自行收集消费记录作证据提交。
2.若一方提出调查申请,且消费记录与案件审理密切相关,如涉及隐藏、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况,法院会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3.解决措施和建议:当事人若怀疑对方不合理消费转移财产,应积极自行收集消费记录等证据;若自行收集困难,可在符合条件时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说明消费记录对案件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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