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朝阳法律咨询 > 朝阳公司设立法律咨询 > 未出资挂名股东需担责吗

未出资挂名股东需担责吗

陈* 辽宁-朝阳 公司设立咨询 2025.11.15 18:40:32 418人阅读

出资挂名股东需担责吗

其他人都在看:
朝阳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朝阳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在公司内部,若挂名股东未按章程出资,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补足出资,同时该挂名股东需向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体现了对公司和守约股东权益的保护。
(2)对外而言,公司债权人可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挂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此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3)若挂名股东能证明是被他人冒用身份登记为股东,无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则无需担责。
(4)挂名股东承担责任后,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以平衡其损失。

提醒:
挂名股东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若被冒用身份应及时收集证据证明。不同挂名情况对应法律责任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1-15 20:42:08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未出资挂名股东,若不想担责,要保留被他人冒用身份登记为股东的证据,证明自己无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愿。
(二)在被公司或其他股东要求补足出资时,应积极与实际出资人沟通,让其履行出资义务,避免自身违约。
(三)当公司债权人要求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挂名股东承担责任后,及时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5-11-15 20:34:31 回复
咨询我

1.公司内部,未出资的挂名股东若没按章程出资,公司或其他股东能让其补足出资,同时该股东要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担违约责任。

2.对外而言,公司债权人可要求未出资的挂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担补充赔偿责任。

3.若挂名股东能证明身份被冒用,无当股东的真实意愿,可不担责。担责后,挂名股东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2025-11-15 20:32:5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未出资挂名股东可能担责,公司内部需补足出资并担违约责任,对外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冒用身份除外,担责后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在公司内部,股东需按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未出资的挂名股东违反了此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补足出资,同时要向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外而言,为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若公司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可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挂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如果挂名股东能证明是被他人冒用身份登记为股东,就无需担责。挂名股东承担责任后,可基于与实际出资人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实际出资人追偿。若遇到此类挂名股东责任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1-15 19:48:07 回复
咨询我

未出资挂名股东存在担责风险。在公司内部,若未按章程出资,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其补足出资,同时需向按期足额出资股东担责。对外,公司债权人能要求未出资挂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担责。但能证明被冒用身份登记、无成为股东真实意思的,无需担责。挂名股东担责后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挂名股东应谨慎对待挂名行为,详细了解相关风险和责任。
2.若已挂名,要积极督促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
3.若被冒用身份,及时收集证据证明,维护自身权益。

2025-11-15 19:30:3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挂名股东要承担哪些责任1、被借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2、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对于股权转让后未进行登记而是否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笔者认为应根据在股权转让后当事人的行为状况来确定,不能简单肯定或否定。但一般认为在各种要件具备的前提下,仅仅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应当肯定其股东资格。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解释的立法精神,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后生效的,才依此认定合同的效力,比如《担保法》中关于抵押权生效的规定。否则适用当事人合意成立即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或者符合《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情形,合同即为成立。因此,股权转让协议成立的要件应当是当事人合意,与合同是否经过工商登记没有直接关系。工商登记是国家对法人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方式,是社会公信力的具体体现,这种证权性登记仅旨在向社会宣示股东资格的证权功能,起到对抗第三人的表面证据功能,而不具有设权性功能。所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法律同样不会保护约定挂名股东的股东权利,而已履行受让对价义务,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的受让方其股东资格则应受到法律保护。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怎么退出

    专业解答处理挂名股东退出,有两种主要途径:一是通过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合法第三方;二是若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仅代表公司设立,可将股权转回实际出资人,使其成为显名股东。若出资人不愿显名,可寻找新股东接手并转让股权。

    2024.07.27 1529阅读
  • 挂名股东要承担负债吗

    专业解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承担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的法律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需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享受相应的权利,同时也需用其全部资产来承担债务责任,从而减轻股东的责任负担。

    2024.07.20 1300阅读
  • 挂名股东需要承担公司亏损吗

    专业解答挂名股东一般不需对公司亏损承担法律责任,除非其曾出资。公司是独立法人,拥有独立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运营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2024.06.27 1814阅读
  • 挂名股东要承担负债吗

    专业解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承担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的法律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需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享受相应的权利,同时也需用其全部资产来承担债务责任,从而减轻股东的责任负担。

    2024.06.03 1240阅读
  • 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怎么退出

    专业解答处理挂名股东退出,有两种主要途径:一是通过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合法第三方;二是若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仅代表公司设立,可将股权转回实际出资人,使其成为显名股东。若出资人不愿显名,可寻找新股东接手并转让股权。

    2024.05.10 2791阅读
  • 虚假出资挂名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解析 1、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 (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承担解除出资合同、公司不能成立的法律责任。 (2)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东即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公司章程亦具有契约性质,约束全体股东和公司本身的行为,其中,章程中出资部分的记载即为股东对出资的承诺《公司法》28条即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而未足额出资对公司承担出资填补责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即已足额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违约为由向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 2、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外部责任(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1)各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之和未达法定最低限额时,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股东不受有限责任的保护,依《公司法》31条之规定,各股东无论自己是否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均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互负连带责任,股东之间视为合伙关系。 (2)各股东实缴出资之和未达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但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公司具备了独立法人人格,股东亦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在数个股东均存在虚假出资但未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情形下,各出资未到位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按其实际出资额与应出资额的差额分担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025.05.20 968阅读
  • 挂名股东要承担负债吗?

    律师解析 不需要承担,如果出钱了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5.05.19 1116阅读
  • 虚假出资挂名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解析 1、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 (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承担解除出资合同、公司不能成立的法律责任。 (2)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东即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公司章程亦具有契约性质,约束全体股东和公司本身的行为,其中,章程中出资部分的记载即为股东对出资的承诺《公司法》28条即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而未足额出资对公司承担出资填补责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即已足额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违约为由向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 2、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外部责任(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1)各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之和未达法定最低限额时,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股东不受有限责任的保护,依《公司法》31条之规定,各股东无论自己是否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均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互负连带责任,股东之间视为合伙关系。 (2)各股东实缴出资之和未达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但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公司具备了独立法人人格,股东亦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在数个股东均存在虚假出资但未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情形下,各出资未到位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按其实际出资额与应出资额的差额分担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025.05.19 924阅读
  • 虚假出资挂名股东承担哪些责任?

    2025.05.17 1446阅读
  • 虚假出资挂名股东承担哪些责任?

    律师解析 1、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 (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承担解除出资合同、公司不能成立的法律责任。 (2)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东即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公司章程亦具有契约性质,约束全体股东和公司本身的行为,其中,章程中出资部分的记载即为股东对出资的承诺《公司法》28条即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而未足额出资对公司承担出资填补责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即已足额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违约为由向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 2、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外部责任(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1)各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之和未达法定最低限额时,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股东不受有限责任的保护,依《公司法》31条之规定,各股东无论自己是否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均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互负连带责任,股东之间视为合伙关系。 (2)各股东实缴出资之和未达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但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公司具备了独立法人人格,股东亦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在数个股东均存在虚假出资但未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情形下,各出资未到位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按其实际出资额与应出资额的差额分担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025.05.14 1281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