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仲裁时老板作为被申请人不出席,仲裁委可做缺席裁决。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当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仲裁委可以进行缺席裁决。老板不出席仲裁意味着其放弃了在仲裁庭上陈述、辩论等权利,仲裁庭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老板对裁决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服从裁决,就需按裁决结果履行义务。在此情况下,申请人仍要保证提供的证据充分有效,以此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如果在劳动仲裁过程中遇到类似复杂情况,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劳动仲裁中老板作为被申请人不出席,仲裁委可依法做缺席裁决。这是因为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同意中途退庭,可缺席裁决。老板不出席意味着放弃陈述、辩论等权利,仲裁庭会依据申请人证据和陈述审理并裁决。
2.若老板对裁决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若服从则需履行裁决义务。
3.对于申请人,即便老板缺席,也要保证所提供证据充分有效,以此支持自身仲裁请求,这样才能在仲裁中更有利地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中,若老板作为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同意中途退庭,仲裁委可进行缺席裁决。这是法律赋予仲裁委保障仲裁程序正常进行的权力。
(2)老板缺席意味着其放弃了在仲裁庭上陈述、辩论等重要权利,仲裁庭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审理并作出裁决。
(3)对于裁决结果,若老板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服从,则需按裁决结果履行义务。
(4)申请人即便在老板缺席的情况下,也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证据充分有效,以此来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
提醒:
申请人要重视证据的收集和整理,确保其充分有效。不同劳动仲裁案情有别,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申请人在老板缺席时,应全面整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保证证据能清晰证明自己的主张。
(二)详细准确地陈述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在仲裁庭上完整表达自己的诉求。
(三)若老板对裁决结果不服提起诉讼,申请人要积极准备应诉,继续收集和补充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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