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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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共同财产范围,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通常属于共同财产。
2.分割方式上,先由双方协议,按意愿划分财产。
3.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
4.一方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5.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结论:
离异夫妻财产分割先确定共同财产范围,能协议就按协议,协议不成法院依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个人财产不分割,有恶意处置共同财产行为的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解析:
在离异夫妻财产分割中,明确财产性质至关重要。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分割时,尊重双方意思自治,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综合财产具体情况,倾向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判决。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不当行为,会在分割财产时受到少分或不分的惩罚。这一系列规定旨在保障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公平合理。如果在离异财产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离异夫妻财产分割需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法院依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离婚时归个人所有。
2.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这保障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正义。
3.为和平合理分割财产,双方应保持理性沟通,主动提供财产信息,避免隐瞒。若协商困难,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保财产分割符合法律规定和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明确共同财产范围是离异夫妻财产分割的基础,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2)财产分割优先尊重双方意愿,由双方协议处理,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充分体现意思自治原则。
(3)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4)个人财产具有独立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5)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会面临少分或不分的后果。
提醒:
在财产分割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财产相关证据。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财产性质,准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如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等,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二)双方先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案,充分体现双方意愿。
(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四)留意对方是否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若有,可主张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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