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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合同雇佣关系下工资如何索要

周** 北京-房山区 工资福利咨询 2025.11.14 00:26:29 447人阅读

签订合同雇佣关系工资如何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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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未签合同的雇佣关系里索要工资,关键在于收集证据并选择合适途径维权。收集证据能证明雇佣事实和工资标准,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之后根据情况选择协商、投诉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2.解决措施和建议:
-收集证据要全面,包括聊天记录、工作成果、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能有力证明雇佣关系和工资约定。
-有充分证据后先与雇主协商,明确指出其支付工资的法律义务,争取和平解决。
-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介入调查,责令雇主支付工资。
-若属于劳务关系,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判决要求雇主支付拖欠工资。

2025-11-14 06:0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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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未签订合同的雇佣关系里,证据收集至关重要。聊天记录能反映双方关于工作内容和工资的沟通;工作成果可证明实际付出的劳动;考勤记录体现工作时长;证人证言则从第三方角度证实雇佣事实和工资约定,这些证据能为索要工资奠定基础。
(2)当证据充足时,先与雇主协商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告知其支付工资是法律义务,促使其主动履行。
(3)若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调查处理,责令雇主支付工资。
(4)若属于劳务关系,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靠司法力量强制雇主支付拖欠工资。

提醒: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不同类型的雇佣关系适用的维权途径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14 04:1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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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据收集要全面,除聊天记录、工作成果、考勤记录、证人证言外,还可留意工作中的邮件、短信等能证明雇佣关系和工资约定的内容。
(二)协商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平和理性的态度沟通,保留好协商过程的记录,如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
(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要准备好齐全的证据材料,详细准确地说明情况。
(四)若提起诉讼,要按照法院要求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证据,积极配合诉讼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拖欠工资属于不履行支付报酬的合同义务,受雇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2025-11-14 02:3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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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的雇佣关系中,索要工资有以下办法:
一是收集证据,像聊天记录、工作成果、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此证明雇佣关系和工资标准。
二是证据充分时,先和雇主协商,讲清支付工资是其法律义务。
三是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调查并责令支付。
四是若属劳务关系,可直接起诉,用法律维权。

2025-11-14 02:3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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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签订合同的雇佣关系中索要工资,可先收集证据,然后与雇主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在属于劳务关系时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的雇佣行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受法律保护。收集聊天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据,是为了证明雇佣关系及工资标准,这是索要工资的基础。与雇主协商时明确其支付工资的法律义务,是解决问题的友好途径。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雇主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责令改正。而当雇佣双方属于劳务关系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是维护权益的有效司法手段。
如果大家在未签订合同的雇佣关系中遇到工资索要难题,或者对相关法律程序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4 01:17:14 回复

以下是关于我国公民在入职期间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证明书而证明本人的劳动关系条例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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