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省直辖法律咨询 > 省直辖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离婚怎么进行房产分割手续

离婚怎么进行房产分割手续

黄** 新疆-省直辖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1.13 13:59:21 384人阅读

离婚怎么进行房产分割手续

其他人都在看:
省直辖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省直辖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协商一致的情况:夫妻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将房产归属和补偿方式等写清楚。然后携带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二)协商不成的情况: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判决。若房产是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一方有过错会少分。拿到生效判决书后,携带判决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若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办理过户时要按规定缴纳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5-11-13 21:06:07 回复
咨询我

1.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属与补偿方式。协议离婚时,带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过户。

2.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法院根据房产购买时间、出资、登记等因素判决。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有过错方可少分。拿到判决书后,带相关材料办过户。若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办理过户要按规定缴纳税费。

2025-11-13 19:29:5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房产分割手续分协商和诉讼两种情况处理,协商一致签协议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凭判决书过户,一方不配合可申请强制执行,过户可能涉及税费。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有不同处理方式。若双方能协商一致,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按照协议约定的房产归属等内容,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即可。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一方有过错则可能少分。拿到生效判决书后同样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若一方不配合,法律赋予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同时办理过户涉及的税费问题,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如果在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对具体法律规定不了解,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3 18:04:16 回复
咨询我

离婚房产分割手续因协商情况而异。能协商一致时,签订包含房产归属及补偿方式的离婚协议,协议离婚后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若协商不成,需走诉讼程序,法院会根据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判决。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一方有过错会少分。拿到生效判决书后,携带判决书、身份证明等去办理过户。若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双方尽量友好协商,签订详细的离婚协议,避免后续纠纷。
2.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房产相关证据,以争取合理判决。
3.办理过户时,提前了解税费规定,按要求缴纳。

2025-11-13 16:41:3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双方协商一致时,签订离婚协议明确房产相关事宜是关键。凭借离婚协议书和房产证等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这种方式相对平和高效,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2)协商不成走诉讼途径,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但一方有过错时会少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拿到生效判决书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办理过户。若一方不配合,可申请强制执行保障权益。
(3)办理过户涉及税费缴纳问题,这是必须遵守的规定,否则可能影响过户手续的办理。

提醒:
离婚房产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13 14:48:00 回复

现在蓝岛意见是等等政策,因为现在还不是特别明确,如果超标,超标部分可以分割退回的必须分割退还给原单位,如果不可以分割退回的需要补交超标款。这个规定其实早就有,只不过执行的不彻底,之前只要超标无论可不可以分割退回。你有房子超标,以后无论卖名下的哪套央产房都会涉及到上市程序一样不给办理,只要交了超标款都不用退回,现在是必须退回。如果可以分割退回,即使交了超标款蓝岛现在也不给办你好,央产房上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蓝岛意见是等等政策,因为现在还不是特别明确,如果超标,超标部分可以分割退回的必须分割退还给原单位,如果不可以分割退回的需要补交超标款。这个规定其实早就有,只不过执行的不彻底,之前只要超标无论可不可以分割退回。你有房子超标,以后无论卖名下的哪套央产房都会涉及到上市程序一样不给办理,只要交了超标款都不用退回,现在是必须退回。如果可以分割退回,即使交了超标款蓝岛现在也不给办你好,央产房上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能不能进行分割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能不能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不能对您遇到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能不能进行分割问题带来帮助。

    2024.02.24 2076阅读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不是能进行分割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是不是能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是不是能对您遇到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不是能进行分割问题带来帮助。

    2024.03.02 1097阅读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可不可以进行分割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不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可不可以对您遇到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可不可以进行分割问题带来帮助。

    2024.02.29 1807阅读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吗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吗问题带来帮助。

    2024.02.26 1659阅读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2024.02.20 182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