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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的股权可以分割吗

江* 重庆-云阳县 股权咨询 2025.11.13 03:47:39 327人阅读

认缴股权可以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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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离婚财产分割涉及认缴股权时,先查看公司章程有无对股权分割的特别规定,按规定处理。
(二)与公司其他股东沟通,若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三)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夫妻双方分割转让所得价款。
(四)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且也不愿意购买该股权,非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五)完成股权分割后,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025-11-13 08:4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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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缴的股权能分割,司法实践中,即使未实缴,它有财产权益,可成为分割对象。
2.离婚等财产分割时,夫妻认缴的股权可分割。
3.分割要考虑公司人合性: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成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但愿买,分割转让价款;不同意也不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成股东。
4.分割要遵循章程规定,依法办登记手续。

2025-11-13 07:5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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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认缴的股权可以分割,在离婚等财产分割情形下,夫妻一方或双方认缴的股权分割有多种处理方式。
法律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认缴股权虽未实缴却具有财产权益,所以能成为分割对象。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时,夫妻一方或双方认缴的股权可分割。分割时要考虑公司人合性,若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夫妻双方分割转让所得价款;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且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此外,分割认缴股权需遵循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果您在认缴股权分割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1-13 07:29: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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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缴的股权可以分割,因其虽未实缴但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财产权益,在离婚等财产分割情形下能够成为分割对象。
2.分割认缴股权时,需充分考虑公司人合性。若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夫妻双方分割转让所得价款;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且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成为公司股东。
3.分割认缴股权还需遵循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以保障分割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025-11-13 06:5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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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认缴的股权具备财产权益,所以在司法实践里可作为分割对象。在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中,夫妻一方或双方认缴的股权能够进行分割。
(2)分割认缴股权时,公司的人合性是重要考量因素。若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3)当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夫妻双方可对转让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且也不愿意购买该股权,会被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5)分割认缴股权必须遵循公司章程规定,并且要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提醒:分割认缴股权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13 05:10:06 回复

解答如下,从法律的角度,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认缴制度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而仅仅是赋予了公司在资本筹集与运用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因此,是否实缴出资并不改变股权投资行为的性质。而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但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意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实缴出资到位期限届满前,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亦有权转让其股权。至于是股权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履行该义务,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若双方皆未履行该出资义务,公司有权请求出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请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认缴出资的股权可以转让,转让流程与一般股权转让流程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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