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构成紧急避险,要先确认危险是否现实且正在发生。比如有车辆即将碾压过来这种紧迫情况,才符合条件。
(二)需看是否是不得已采取的行为。若骑行人还有其他更合理的方式避免危险,却选择打滑躲避,就不符合紧急避险。
(三)要考量造成的损害程度。若躲避动作造成他人严重的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远超所避免的危险,也不能认定为紧急避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1.开电动车打滑躲过碾压是否算紧急避险,要看是否符合构成要件。需合法权益面临现实且正在发生的危险,行为人不得已采取避险行为,且不能超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
2.若打滑是为躲即将到来的碾压,危险现实发生,骑行人无更好办法保护自身,且未不合理损害他人权益,可认定为紧急避险。
3.若危险不现实、有更合理避险方式却选此方式,或造成损害远超避免的危险,则不构成紧急避险。
结论:
开电动车打滑躲过碾压是否算紧急避险,取决于是否符合紧急避险构成要件。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紧急避险需满足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且该危险正在发生,行为人不得已采取避险行为,同时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若电动车骑行人是为躲避即将到来的碾压,碾压危险现实且正在发生,在无其他更好办法时为保护自身安全采取打滑躲避动作,并且未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合理损害,通常可认定为紧急避险。但要是危险并非现实存在,或者有其他更合理方式避免危险却选择此方式,又或者造成的损害远超所避免的危险,就不构成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的判定较为复杂,若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判断自身行为是否属于紧急避险。
开电动车打滑躲过碾压是否算紧急避险取决于是否符合构成要件。若符合紧急避险要求,即合法权益面临现实且正在发生的危险,行为人不得已采取避险行为,且未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就可认定为紧急避险。
1.当电动车打滑是为躲避即将到来的碾压,碾压危险真实且正在发生,骑行人在无更好办法时为保自身安全采取打滑躲避动作,同时未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合理损害,可认定为紧急避险。
2.若危险并非现实存在,或有其他更合理方式避免危险却仍选择此方式,又或者造成的损害远超所避免的危险,则不构成紧急避险。
建议骑行人在骑行时保持安全车速和注意力,遇到危险冷静判断,选择最合理避险方式,尽量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害。
法律分析:
(1)判断开电动车打滑躲过碾压是否为紧急避险,关键在于是否满足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合法权益面临现实且正在发生的危险是首要条件。比如电动车即将被碾压,这种危险是实实在在存在且当下正在发生的。
(2)行为人需是不得已采取避险行为。若骑行人在当时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来避免碾压,只能通过打滑的方式躲避,这符合“不得已”的要求。
(3)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若骑行人打滑躲避未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合理损害,就满足这一条件;反之,若危险不现实、有更合理方式却未采用,或造成的损害过大,则不构成紧急避险。
提醒:在判断是否构成紧急避险时情况较为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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