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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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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违约金是现金还是其他形式

李* 新疆-博尔塔拉 房屋买卖咨询 2025.11.12 06:56:39 358人阅读

交房违约金是现金还是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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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交房违约金支付形式法律未明确规定,常见为现金、转账等货币形式,其中转账支付因有记录可查利于证明支付事实,所以较为常用。
(2)除货币形式,经双方协商可采用其他补偿方式。如违约方为开发商,在购房者同意情况下,可用减免一定期限物业管理费、赠送车位使用权等折抵违约金。
(3)支付形式确定规则上,先看购房合同有无相关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协商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凭证。

提醒:
交房违约金支付形式选择要遵循合同约定和协商原则,协商时务必保留凭证,以防权益受损,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12 10:51: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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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先查看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的交房违约金支付形式执行。
(二)若合同未约定,双方可协商确定支付形式,常见货币形式有现金、转账,转账因有记录可查更为推荐。
(三)除货币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违约方可用提供物业管理费减免、赠送车位使用权等方式折抵违约金。
(四)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凭证,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5-11-12 09:3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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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房违约金支付形式无明确法律规定,常见的是现金、转账等货币形式。转账有记录,能证明支付事实,用得较多。
2.除货币形式,双方可协商其他补偿方式。像开发商违约,经购房者同意,可用减免物业费、赠送车位使用权等折抵违约金。
3.支付形式先看购房合同有无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没约定则双方协商,协商时注意保留凭证保障权益。

2025-11-12 09:10: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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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交房违约金支付形式多样,先看合同约定,无约定则双方协商,常见货币形式,也可协商其他补偿方式,且协商时需保留凭证。
法律解析:
法律未明确规定交房违约金的支付形式,货币形式如现金、转账较为常见,其中转账因有记录可有效证明支付事实,是常用支付手段。除货币形式外,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还能以其他补偿方式折抵违约金,例如开发商违约时,经购房者同意,可用减免一定期限物业管理费、赠送车位使用权等方式。在确定支付形式时,应优先依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执行;若合同未作约定,就由双方自行协商。无论哪种方式,协商过程中都要注意保留相关凭证,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交房违约金支付形式等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2025-11-12 08:31: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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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房违约金支付形式多样,法律未明确规定,常见为现金、转账等货币形式,其中转账因有记录可有效证明支付事实,是常用方式。
2.除货币形式,双方可协商其他补偿方式,如开发商违约时,经购房者同意,可用减免一定期限物业管理费、赠送车位使用权等折抵违约金。
3.确定支付形式时,先看购房合同有无相关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则由双方协商。
4.建议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凭证,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2 07:30:29 回复

对于违约责任有什么形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违约责任有什么形式(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主要适用于拒绝履行和迟延履行的情形。(1)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2)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如买卖房屋的合同房屋灭失的。②强制履行费用过高。③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如提供劳务的合同。④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实际履行的要求(二)采取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适用于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其主要方式有: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三)违约金责任1.概念违约金是依据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须在合同中预先约定)2.违约金的调整(1)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四)定金责任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由《担保法》来规定。对于定金,应注意的是:第一,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如果没有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不生效,不能适用定金罚则。第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如果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无效。第三,实际交付的定金与约定的数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的数额为准,视为当事人变更定金合同。第四,违约方部分违约的,定金罚则仅适用于违约部分。第五,一个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当事人只能择其一而行使。(五)损害赔偿1.损害赔偿对于所有违约情形均适用。2.完全赔偿原则,即应当赔偿非违约方因为违约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1)所受之损害,即合同当事人现有财产的积极减少。(2)所失利益,也称为预期利益,即合同当事人因合同履行可获得的利益。但需要注意的是依据违约行为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只能请求物质损害赔偿。3.合理预见规则即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1)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包括现实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总额的规则,不仅用以限制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2)合理预见规则不适用于约定损害赔偿;(3)是否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可能的损失,应当根据订立合同时的事实或者情况加以判断。4.损害防止义务(1)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2)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可以与继续实际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相并用。(六)损害赔偿、违约金、定金的适用关系1.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用,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而适用。2.违约金和损害赔偿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违约责任形式有哪些(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主要适用于拒绝履行和迟延履行的情形。(1)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2)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如买卖房屋的合同房屋灭失的。②强制履行费用过高。③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如提供劳务的合同。④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实际履行的要求。(二)采取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适用于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其主要方式有: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三)违约金责任1.概念违约金是依据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须在合同中预先约定)2.违约金的调整(1)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四)定金责任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由《担保法》来规定。对于定金,应注意的是:第一,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如果没有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不生效,不能适用定金罚则。第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如果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无效。第三,实际交付的定金与约定的数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的数额为准,视为当事人变更定金合同。第四,违约方部分违约的,定金罚则仅适用于违约部分。第五,一个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当事人只能择其一而行使。(五)损害赔偿1.损害赔偿对于所有违约情形均适用。2.完全赔偿原则,即应当赔偿非违约方因为违约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1)所受之损害,即合同当事人现有财产的积极减少。(2)所失利益,也称为预期利益,即合同当事人因合同履行可获得的利益。但需要注意的是依据违约行为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只能请求物质损害赔偿。3.合理预见规则即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1)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包括现实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总额的规则,不仅用以限制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2)合理预见规则不适用于约定损害赔偿;(3)是否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可能的损失,应当根据订立合同时的事实或者情况加以判断。4.损害防止义务(1)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2)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可以与继续实际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相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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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02 561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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