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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交管部门扣留肇事车辆目的是检验、鉴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要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车辆。
(2)检验、鉴定通常需在三十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经上一级交管部门批准可延长不超过三十日。
(3)正常情况下,车辆扣留时间不超三十五日,情况复杂经批准不超六十五日。
(4)若当事人逾期未领且公告三个月仍不领,车辆会依法处理。
提醒:
当事人应关注检验、鉴定进度,及时领取扣留车辆,避免因逾期未领导致车辆被依法处理。若对扣留情况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08 21:30: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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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车辆被扣留,当事人要及时关注检验、鉴定进展,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主动与交管部门联系领取车辆。
(二)若检验、鉴定在三十日内未完成,可向交管部门了解是否已申请延长及延长情况。
(三)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车辆,避免逾期,若无法及时领取,可提前与交管部门沟通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025-11-08 19:4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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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管部门扣肇事车辆,主要用于检验、鉴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起五日内,会通知当事人领车。
2.检验、鉴定通常三十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经上级批准可延长三十日。
3.正常扣留不超35日,复杂经批准不超65日。若逾期未领且公告三月仍不领,车辆依法处理。
2025-11-08 18:34: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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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交管部门扣留肇事车辆用于检验、鉴定,正常扣留不超35日,复杂情况经批准不超65日,逾期未领且公告三月仍不领则依法处理。
法律解析:
交管部门扣留肇事车辆主要目的是检验、鉴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交管部门需通知当事人领车。检验、鉴定时间一般30日内完成,复杂情况经上一级交管部门批准可延长不超30日。所以,正常扣留时间是鉴定30日加上通知领车5日共35日;复杂经批准情况是30日加上延长30日再加上通知领车5日共65日。若当事人逾期未领取,经公告3个月仍不领取,车辆会依法处理。若遇到关于肇事车辆扣留时间及处理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法律建议。
2025-11-08 16:3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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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管部门扣留肇事车辆目的主要是检验、鉴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领取。
2.检验鉴定时间一般三十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经上级批准可延长不超三十日。
3.正常扣留不超三十五日,复杂情况经批准不超六十五日。
4.若当事人逾期未领且公告三个月仍不领,车辆依法处理。
建议当事人及时关注交管部门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扣留车辆,避免因逾期未领导致车辆被依法处理。交管部门也应及时进行检验鉴定等工作,提高效率,确保当事人权益。
2025-11-08 16:26: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