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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妇女监外执行的条件是啥

张** 重庆-南岸区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11.08 13:34:52 354人阅读

怀孕妇女监外执行的条件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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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怀孕妇女申请监外执行有明确条件限制。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满足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这些情况之一,可暂予监外执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在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时可申请。
(2)申请过程中,需提供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的证明文件。
(3)决定机关根据执行阶段不同而有差异。交付执行前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提醒:
怀孕妇女申请监外执行需严格按规定提供证明文件,且符合法定条件。不同执行阶段决定机关不同,建议咨询以确保申请流程正确。

2025-11-08 18:3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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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怀孕妇女若想申请监外执行,首先要判断自身刑期和情况是否符合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可申请;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时可申请。
(二)准备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的证明文件。
(三)根据执行阶段申请。交付执行前,向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025-11-08 18:28: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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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孕妇女申请监外执行有条件限制。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若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害社会,可暂予监外执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或哺乳婴儿时也可申请。
2.申请时需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3.交付执行前,由交付执行的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2025-11-08 16:3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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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怀孕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无期徒刑,符合法定情形可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时需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证明文件,交付执行前后决定或批准机关不同。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怀孕妇女若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存在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这些情形,可暂予监外执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妇女,在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时,同样可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监外执行,要提供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及证明文件。交付执行前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则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如果遇到怀孕妇女监外执行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帮助。

2025-11-08 15:58: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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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孕妇女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监外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怀孕妇女,在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时可暂予监外执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妇女,在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时也能申请。
2.申请时要提供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的证明文件。
3.申请程序上,交付执行前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建议怀孕妇女及其家属提前了解申请条件和程序,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严格按规定流程申请,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2025-11-08 15:08:5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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