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加名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若有份额约定按约定,加名存在可撤销情形则可能恢复原状。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产,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此加名行为通常被认定为赠与,房产会转变为夫妻共同共有。所以在离婚时,该房产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能提供证据表明加名时双方有其他约定,像明确了房产份额,那就按照约定来确定各自的产权份额。此外,要是加名过程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撤销赠与后,房产可能恢复到加名前的状态。若在房产加名及产权分割等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房产加名后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加另一方名字,一般视为赠与,房产变为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需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若有证据证明加名时有关于房产份额的约定,应按约定确定产权份额,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3.若加名过程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撤销赠与后房产可能恢复原状。
解决措施和建议:
一是在加名时,双方可明确约定房产份额并进行书面协议,避免日后纠纷。
二是若遭遇欺诈、胁迫等情况,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加另一方名字,通常是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会变为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此房产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若有证据表明加名时双方有关于房产份额的约定,那么就按约定来确定各自的产权份额,而非简单地共同共有。
(3)当加名过程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一旦撤销赠与,房产可能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即归婚前购房一方所有。
提醒:
在房产加名时,双方应明确约定产权份额并留存相关证据。若加名过程存在异常情况,及时咨询以维护自身权益。
(一)若想保障自己在房产中的权益,在加名时可以与对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房产份额,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若发现加名过程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
(三)当面临离婚分割房产时,若有约定按约定分割;没有约定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