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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军人复员费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计算方式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其余部分为军人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等一次性费用时,采用特定方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年平均值是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所得,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如军人入伍时20岁,复员费总额50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10年,年平均值为50万÷(70-20)=1万,夫妻共同财产就是1万×10=10万。这样就将复员费划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军人个人财产两部分。如果在涉及军人复员费财产分割问题上拿不准,不知道如何计算或者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07 21:27: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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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复员费并非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属于军人个人财产。在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等一次性费用时,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剩余部分则为军人个人财产。
为合理处理军人复员费分割问题,建议如下:
1.夫妻双方在处理复员费分割时应充分沟通,了解法律规定,避免产生纠纷。
2.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分割过程合法合规,保障双方权益。
3.以协商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意愿达成公平合理的分割方案。
2025-11-07 20:24: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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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军人复员费并非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分割有特定规则。需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
(2)年平均值的计算是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等一次性费用总额,按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进行均分。
(3)通过计算得出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情形时,可依法进行分配,而剩余部分则归军人个人所有。
提醒:
军人及其家属在处理复员费分割问题时,要准确计算相关数值。因不同情况计算结果有别,若对财产分割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07 19:29: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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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计算步骤。先算出年平均值,用复员费总额除以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再用年平均值乘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得到的数额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剩余部分是军人个人财产。
(二)留存相关证据。夫妻双方要留存好军人复员费发放的相关凭证、入伍时间证明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证明等,以防后续出现财产分割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2025-11-07 19:1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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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人复员费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计算方法为,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得出的数额就是共同财产。
2.年平均值的算法是,把复员费等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具体年限是人均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3.例如,军人入伍20岁,复员费50万,婚姻存续10年,年平均值是1万,共同财产就是10万,其余是军人个人财产。
2025-11-07 18:21: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