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作中领导不断要求我加班,早来晚走,但我身体已经吃不消了,我今天和她说了她还是要求我按照这个时间,我感觉我明天身体已经撑不下去了,我明天就必须按照正常工作时长了。 请问我可以到点直接走吗,如果我直接走会受到惩罚吗?如果到点我说我吃不消了她还是要求我继续加班,我该怎么说
可以到点直接走,合法拒绝强制加班不会被惩罚(《劳动法》第41条、第31条),只有紧急抢修、灾害救援等特殊情况才需服从加班,日常超额工作不属于该范畴。
2.?若领导坚持要求,可直接坦诚沟通,参考话术:“领导,我今天身体实在撑不住了,之前也跟你说过身体吃不消,继续加班会影响工作效率还可能出错。按照法律规定加班得双方协商一致,我今天先按正常时间下班休息,明天一定优先处理核心工作,有紧急事咱们也可以看看能不能调整任务分配~”
3.?若领导因此克扣工资、降职等,属于违法,可保留加班通知、沟通记录、考勤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面对强制加班导致身体不适的情况,您的担忧我们非常理解。在法律上,您有权拒绝超出法定限度的、危及健康的不合理加班安排。核心在于如何有理有据地沟通并固定证据,以避免被认定为违纪。此事处理的关键在于策略和证据。我们强烈建议您在下班前,先与我们进行一次简短的电询(约10-15分钟)。律师可以根据您的具体岗位和公司规定,为您量身定制最稳妥的沟通话术和应对预案,有效控制风险。您可以私信留下方便接听的时间,我们安排律师致电您。
2025-11-07 08:21:31 回复
核心法律依据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每日加班不得超过 1 小时,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 36 小时。领导未协商、不顾你身体状况强制要求长期加班,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你拒绝加班是合法行使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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