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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骗婚的夫妻能离婚吗

黄* 四川-广元 离婚咨询 2025.11.05 12:25:47 343人阅读

职业骗婚的夫妻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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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骗婚的夫妻能离婚。骗婚存在欺诈行为,违背婚姻自愿、诚实原则,破坏了婚姻基础。
2.解决措施与建议:
-若双方能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可选择协议离婚。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无法达成协议,受欺诈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对方骗婚的证据,像虚构事实、隐瞒重大情况等证据。法院审理时,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2025-11-05 15:1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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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职业骗婚违背婚姻的自愿与诚实原则,受欺诈方有权解除这种婚姻关系。
(2)协议离婚是一种和平解决方式,双方需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冷静期的设置给予双方重新考虑的时间,期满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3)当无法协议离婚时,受欺诈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维护自身权益。不过,诉讼离婚需要提供证明对方骗婚的有效证据,像虚构事实、隐瞒重大情况等方面的证据,法院会依据证据来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而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提醒:
在处理骗婚离婚案件时,收集证据至关重要。不同的骗婚情形证据收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05 14:59: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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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
双方应友好沟通,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达成共识。之后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度过冷静期后再申领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受欺诈方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对方骗婚的证据,比如对方虚构事实、隐瞒重大情况的相关材料。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等待法院审理。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就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5-11-05 13:4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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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骗婚的夫妻能离婚,骗婚属欺诈行为,违背婚姻自愿、诚实原则。
2.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达成一致,可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经冷静期后申领离婚证。
3.诉讼离婚:无法达成协议,受欺诈方可起诉。需提供骗婚证据,如虚构事实等。法院认定感情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2025-11-05 13:12: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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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职业骗婚的夫妻可以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法律解析:
婚姻应遵循自愿、诚实原则,而职业骗婚存在欺诈行为,违背了这些原则。若双方能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可选择协议离婚,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无法达成协议,受欺诈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需提供能证明对方骗婚的证据,如虚构事实、隐瞒重大情况等。法院审理后,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如果您在婚姻中遭遇了类似骗婚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05 12:50:0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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