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中违约金计算应区分合同有无约定的情况。有约定时按约定方式算,但不能过分偏离实际损失。若约定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请求仲裁机构调整。
2.无约定时,按实际损失计算,涵盖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计算可得利益损失要遵循可预见、减损等规则。仲裁机构会依具体案件事实、证据,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数额。
解决措施与建议:
1.签订合同时,明确合理的违约金条款,避免约定与实际损失差距过大。
2.发生纠纷时,当事人要及时收集实际损失相关证据,以便在仲裁中合理主张违约金调整。
3.仲裁机构应严格依照法律和原则,准确认定事实、证据,公正确定违约金数额。
法律分析:
(1)合同有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时,应按照约定进行计算,但要保证违约金数额合理,不能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若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请求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过分低于实际损失,则可请求增加。
(2)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时,可依据实际损失来计算。实际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是已经发生的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计算可得利益损失需遵循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等。
(3)仲裁机构确定违约金数额时,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证据,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提醒:
在仲裁中计算违约金需准确把握实际损失,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对违约金计算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约定方式计算,但要关注是否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若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请求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若过分低于实际损失,则可请求增加。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根据实际损失计算,实际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遵循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等。仲裁机构会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1.合同有约定的情况:按约定方式算违约金,但不能过分高于或低于损失。若过高,当事人可请求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若过低,可请求增加。
2.合同无约定的情况:根据实际损失算违约金,实际损失含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算可得利益损失要遵循相关规则。仲裁机构会依具体情况,按公平和诚信原则确定数额。
结论:
仲裁中违约金计算分合同有约定和无约定两种情况,有约定按约定但需合理,无约定则根据实际损失计算,仲裁机构会依具体情况遵循原则确定数额。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仲裁里违约金计算的确要区分情形。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方式算,但违约金不能过分偏离实际损失。若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请求仲裁机构减少;过分低于时可请求增加。若合同未约定,就按实际损失计算,实际损失涵盖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计算可得利益损失要遵循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等。仲裁机构会综合具体案件事实与证据,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来确定违约金数额。如果大家在仲裁违约金计算方面存在疑问,或者面临相关法律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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